关于2021年“三个一批”示范基地
名单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中医药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桂中医药规划发〔2020〕5号)《自治区中医药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中医药发〔2020〕22号)《自治区中医药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中医药发〔2020〕24号)要求,自治区中医药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基地进行初评、实地评审、汇总排名后,遴选出25个中药材示范基地、10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2个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基地。现将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6月11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不予以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中医药局提出,并表明真实身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匿名或者冒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
邮政编码:530021
电 话:0771-2448682
附件1:广西第二批中药材示范基地公示名单
附件2:广西第二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公示名单
附件3:广西第二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公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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