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项目名称: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品牌宣传推广工作
2023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3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9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19
第六章 评审方法....................................2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品牌宣传推广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品牌宣传推广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网(http://zyyj.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下午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品牌宣传推广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最高限价:20.00万元
采购需求: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基本概况介绍 |
1 |
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品牌宣传推广工作 |
1 |
项 |
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宣传推广工作方案,对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等品牌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包括网络平台(自媒体)宣传,到十大药膳入选单位进行现场取材、宣传交流,设计制作十大药膳视频宣传片;常态化药膳文化宣传,制作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宣传图册,设计、制作特色文创产品;药膳人才培养培训。提高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等品牌知名度,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需求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获取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zyjghcyc@163.com ,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资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人:孔祥珂 电话:0771-244868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下午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8日下午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没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5楼会议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3、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网(http://zyyj.gxzf.gov.cn/)。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孔祥珂0771-2448682。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
项目名称: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品牌宣传推广工作 |
2 |
|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
3 |
3.1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4 |
7.1 |
磋商报价:供应商须就《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全部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
5 |
8.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竞争性响应文件一份(电子版竞争性响应文件包括:已盖章签字的响应文件PDF扫描件和Word版响应文件)。 |
6 |
|
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内。 |
7 |
|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 |
8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下午15点30分(北京时间)(此为截标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
9 |
|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5楼会议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
10 |
|
服务费:不收取。 |
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类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2“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3“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4“工程”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简称“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8 “实质性要求”是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
3. 供应商资格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5. 质疑和投诉
5.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5.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4供应商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质疑函(原件),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提交的不再受理。质疑函应按财政部制定的范本编制,并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签字、盖章。
质疑联系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质疑联系人:孔祥珂 电话:0771-2448682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2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准。
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6.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5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6.6.1价格文件
(1)磋商报价表;(格式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同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6.6.2 商务技术文件(注明“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1)磋商书;(格式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
(2)技术质量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
(3)商务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
(4)供应商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5)生产、经营、销售许可证(如国家实行强制性要求的);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委托代理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9)供应商股东及出资信息表(格式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
(10)竞争性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资料(注明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11)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定期回访采购人具体时间、服务响应时间、项目负责人、服务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提供优惠服务方案等,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12)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1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
(14)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特别说明:磋商报价表、磋商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技术质量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商务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必须按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7. 计量单位
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磋商报价要求
8.1磋商报价:供应商须就《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全部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8.2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8.3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的全部工作。
8.4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9.1供应商应将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和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并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应尽量将正、副本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中进行包装,电子版响应文件拷到U盘后单独密封封装,同时将正、副本和电子版U盘一起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9.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文件袋上应写明:
1)采购项目名称;
2)标段号(如有);
3)供应商名称。
9.3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文件袋上应写明:
1)采购项目名称;
2)标段号(如有);
3)供应商名称。
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所有竞争性响应文件应于“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到规定地点。
11. 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1.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及最后报价
12. 磋商及最后报价
12.1磋商小组成员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2.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2.6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等均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文件密封递交至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磋商响应无效。
12.7响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批准。
13. 磋商响应无效
1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磋商响应无效处理:
(1)应交未交或不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服务期、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提交服务成果地点、付款条件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报价产品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检验标准等要求的;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
(8)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9)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经磋商小组认定发生负偏离达2项(含)以上的(按分标独立统计);
(10)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14.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4.2本项目的评审原则、评审内容、评分标准、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及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详见“第六章 评审方法”。
14.3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14.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网(http://zyyj.gxzf.gov.cn/)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
15.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八、适用法律
16.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
▲17.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员工。
▲18.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以本项目评审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说明:
2.本一览表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不明确或有误的,磋商供应商请以详细、正确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质量指标同时填写磋商报价表和技术质量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
3.本项目中标注“▲”号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关键性要求的任何不满足将导致磋商响应无效。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最高限价 |
1 |
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品牌宣传推广工作 |
1项 |
1、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宣传推广工作方案,对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等品牌开展宣传推广工作。 2、服务要求 预期成果: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宣传推广工作方案,对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等品牌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包括网络平台(自媒体)宣传,到十大药膳入选单位进行现场取材、宣传交流,设计制作十大药膳视频宣传片;常态化药膳文化宣传,制作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宣传图册,设计、制作特色文创产品;药膳人才培养培训。提高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等品牌知名度,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 时间节点:年度数据时间节点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和时间进展情况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日。 3、成果提交形式 最终成果需形成电子(包含可编辑的WORD、excel文档、图件或视频)及纸质文件提交采购人。 4、其他要求 1.违约责任 (1)不得单方面中止协议的履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采购人的项目委托。 (2)应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开展编制工作,投入足够的、合格的人员保证项目评估报告编制目标的实现,如成交人被采购人投诉且经核实确实存在过错的,采购人将给予相应处罚。 (3)成交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委托编制合同时应明确该项目机构的人员,项目机构人员须承诺如人员基础上作局部调整,但调整应征得采购人的同意。人员专业及数量应配备齐全,满足项目要求。 |
20.00万元 |
分项最高限价合计(万元) |
20.00万元 | |||
商务条款 |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需求完成并验收合格。 2.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3年10月15日前提交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品牌宣传推广工作方案,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宣传推广内容。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50%,提交最终成果后于10个工作日支付剩余合同款,付款前,成交人需提供该支付金额的合法发票、请款函和项目进度报告。 6.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在≤1小时响应,在≤12小时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并采取实质性响应措施,到达现场后必须在≤24小时解决问题向采购人提交正式书面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方案进行解释说明。 7.验收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有不一致,以标准高者为准。 8.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括: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方式和费用,处理问题响应时间、公司的技术力量等。 9.磋商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劳动保险、办公、交通、资料印刷、附加培训、税金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分标号(如有):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一、磋商书
磋 商 书(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依据贵方 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品牌宣传推广工作项目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份:
1.报价表;
2.技术质量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
3.商务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
4.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5. 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委托代理人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二、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表(格式)
项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数量① |
单价(元)② |
单项合价(元) ③=①×②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 (大写)人民币 (¥ 元) |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日期:年月日 |
三、技术质量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
技术质量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
请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
采购文件需求 |
响应文件承诺 |
偏离说明 |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名称 |
所提供服务的内容 | ||
1 |
…… |
1 …… 2 …… 3 …… …… |
…… |
1 …… 2 …… 3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2 |
…… |
1 …… 2 …… 3 …… …… |
…… |
1 …… 2 …… 3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 |
|
|
|
|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日期:年月日 |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⑵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文件需求,如果采购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小于等于或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谈判产品的具体参数数值,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⑶当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参数低于采购文件要求时,谈判供应商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响应,按响应无效处理。
四、商务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
商务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 |
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一 |
1 …… 2 …… 3 …… …… |
1 …… 2 …… 3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二 |
1 …… 2 …… 3 …… …… |
1 …… 2 …… 3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 |
1 …… 2.合同签订日期: …… 3.合同履行期限: …… 4.提交服务地点:南宁市 路 号 5 …… |
1 …… 2.合同签订日期: …… 3.合同履行期限: …… 4.提交服务地点:南宁市 路 号 5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日期:年月日 |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⑵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文件的需求,如果采购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小于等于或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⑶当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响应,按响应无效处理。
五、资格证明及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附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采购活动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三:
声 明
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以上事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磋商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四:
供应商股东及出资信息表(格式)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
日期:年月日 |
附五: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六、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单独封装)
采购项目名称:
标段号(如有):
供应商名称: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品牌宣传推广
工作合同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成交供应商:
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品牌宣传推广工作合同书
项目名称: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品牌宣传推广工作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年月日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报价,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服务需求: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品牌宣传推广工作1项。
2、本合同暂定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人民币,含税)。
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询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为 。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
3、若因甲方原因需调整服务期限,按甲方需要执行,但服务期限总约定不变。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乙方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甲方将款项汇至前述账户的,视为乙方已收到该款项。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要求
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定标准,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
第六条 承诺
1. 成交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第七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虽未约定,但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已明确承诺的服务或义务,乙方应当履行,否则甲方有权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530021 |
邮政编码: |
第六章 评审方法
一、评审原则
(一)磋商小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技术、业绩信誉及诚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1、价格分………………………………………………………………………………………………10分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最低的有效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某有效供应商价格分 =(磋商基准价/某有效供应商最后报价)×10分
2、技术分…………………………………………………………………………………………60分
(1)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满分30分)
由磋商小组成员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综合评定打分,达不到一档要求的不得分。
一档(10分):编制服务质量控制措施简单,编制工期控制一般。
二档(20分):编制服务质量控制措施一般,有一定具体措施,编制工期控制较为合理。
三档(30分):编制服务质量控制措施优秀具体,切实保障项目编制服务,工期控制、进度编制满足服务要求,科学合理。
(2)项目的现状和重难点分析(满分30分)
由磋商小组成员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的现状和重难点分析综合评定打分,达不到一档要求的不得分。
一档(10分):对比各供应商对项目现状与项目重难点分析不够全面、不够准确把握。
二档(20分):供应商对项目现状与项目重难点分析较为全面、较为准确把握的。
三档(30分):供应商对项目现状与项目重难点分析全面、详细、有针对性、准确把握的。
3、服务承诺分…………………………………………………………………………………………30分
由磋商小组成员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综合评定打分,达不到一档要求的不得分。
一档(10分):具有服务承诺,方案简单,无明确处理措施。
二档(20分):服务承诺方案较详细,有跟踪服务措施,实现与采购人较好沟通,达到较好的成果,质量得到保证。
三档(30分):服务承诺方案详细,跟踪服务措施可行,跟踪服务紧密、完善,能与采购人实现有效沟通,形成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
4、综合评分总得分 = 1 + 2 + 3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一)磋商小组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对供应商排列次序(综合评分得分相同时,以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得分相同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项目的现状和重难点分析、服务承诺得分高的优先顺序排列),并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附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
投标人名称 |
| ||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
年月日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项目名称 |
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品牌宣传推广工作 | ||
联系方式 |
遴选文件领取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邮箱 |
| ||
投标人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复印件 □原件 |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
□复印件£原件 | ||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原件 | ||
4.遴选文件申领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
□复印件R原件 |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