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药监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30日 |
标 题:自治区中医药局等4部门关于发布《广西道地药材目录》和 《广西壮瑶等少数民族药材目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中医药发〔2023〕1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药监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治区中医药局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和药监局组织专家组开展广西道地药材目录编撰工作,经征求各部门、14个地市及五次专家组评审意见,最终形成了64种《广西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详见附件1)和47种《广西壮瑶等少数民族药材目录》(第一批)(详见附件2),现将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广西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
2.《广西壮瑶等少数民族药材目录》(第一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医药管理局 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林业局 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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