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中医药局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药监局等九部门印发了《广西基层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出台背景
基层中医药(含壮、瑶等少数民族医药)服务是中医药发展的根基,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基础保障。“十三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要求,加大基层中医药工作力度,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看中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明显改善。为持续推进我区基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自治区中医药局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制定了《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方案》提出了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目标。
一是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实现全覆盖,三是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基本实现全覆盖,四是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五是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实现全覆盖,所有县级区域依托县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
(二)《方案》提出了包括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等七个方面共18条任务,设置了18项考核指标。
一是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带动作用,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名医堂建设。
二是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使用途径,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
三是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建设。
四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发展基层中医治未病服务和中医康复服务,完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切实做好中医药城乡对口帮扶工作。
五是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管理和质量监管,加快基层中医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
六是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广泛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推动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十个一批”中医药文化品牌。
七是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做好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建设。
三、《方案》明确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考核督查及强化宣传引导四方面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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