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区直各中医医疗机构,自治区医管中心,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中医医疗机构执业校验,我局起草了《一、二、三级中医医疗机构执业校验评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校验评分细则”),并分别于2024年5月和8月将《校验评分细则》两次挂网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经专家论证后,整理形成《校验评分细则》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在线提交或反馈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反馈,则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中医药局医政处 谢中英 0771-2802993
邮箱:zyyzc@wsjkw.gxzf.gov.cn
附件:1.三级中医医疗机构执业校验评分细则(试行)
2.二级中医医疗机构执业校验评分细则(试行)
3.一级中医医疗机构执业校验评分细则(试行)
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疗机构执业校验现场审查评分细则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征集结果:(2024年09月30日 09:36:19)
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我局就《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征求中医医疗机构执业校验评分细则(试行)(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期间,收到40条修改反馈意见,经论证,采纳35条,部分采纳3条,不予采纳2条。感谢公众对此次意见征集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