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区直各中医医疗机构:
为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中医医疗机构执业校验,我局组织专家起草了一、二、三级中医医疗机构执业校验评分细则(详见附件)。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指定邮箱,或通过在线提交方式反馈,逾期不反馈,则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中医药局医政处 李华、谢中英 0771-2802993
邮箱:zyyzc@wsjkw.gxzf.gov.cn
附件:1. 三级中医医疗机构执业校验评分细则
2. 二级中医医疗机构执业校验评分细则
3. 一级中医医疗机构执业校验评分细则
4.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执业校验评分细则总体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征集结果:(2024年06月03日 10:00:00)
2024年5月3日至2024年5月15日,我局就《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征求中医医疗机构执业校验评分细则修改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期间,收到48条修改反馈意见,经论证,采纳31条,部分采纳11条,不予采纳6条。感谢公众对此次意见征集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