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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宣传的工作亮点

2022-12-14 17:25     来源:梧州市卫生健康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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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22〕50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积极组织参与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亮点展示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梧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培训各医疗机构人员通过“正象正音”APP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暨守法宣誓活动,中医医师撰写涉及医药卫生及中医药的学法用法守法的心得体会或读后感等文章,拍摄守法宣誓小视频等上传至“正象正音”APP参与活动,同时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共招募了157位中医药普法志愿者,通过培训,颁发中医药普法志愿者证书,为医疗机构内的人员提供中医药法的志愿服务,通过守法宣誓活动增强了中医从业人员的知法守法和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积极参与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学习中医药法及相关知识。

(三)充分利用各单位官网、公众号、视频号、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中医药法,提高居民对《中医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四)各医疗机构充分利用线下资源开展宣传活动,如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义诊,出版宣传栏,在医院门诊大厅、候诊室、输液室、住院部等通过LED滚动、播放视频、发放宣传折页、现场咨询答疑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认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喜爱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养成健康生活的良好习惯。

(五)医务人员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传授中医健康小常识,引导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健康意识,日常中医保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效预防和减少疾病,使得群众对《中医药法》和中医药的科学性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

二、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抓好中医药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梧州市卫生监督部门深入开展中医服务卫生监督工作。2022年来,梧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共对全市5家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卫生监督,并联合万秀区、长洲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开展中医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共对85家诊所、8家养生场所、鼻炎馆、理疗店、中草药店等进行查处,共立案27起,罚款2000元,拆除违规医疗宣传26幅。近五年以来,全市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严格执法,强化中医服务乱象整治,通过日常监督结合专项整治,查处各类中医医疗机构、无证行医场所、涉医养生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立案130件,累计罚款32.9万元,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落地见效,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宣传活动的开展气氛好、效果实,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认识、了解、科学使用中医药,使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向居民诠释了中医药文化的博大精深,使中医药真正的深入人心,惠及百姓。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梧州市将继续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不断丰富延伸中医药服务内涵,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让特色中医药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一)结合大型活动宣传推广中医药法律法规。与市皮肤病防治院试业当天,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宣传活动,通过重大活动,充分展示中医药的悠久历史、深厚文化和特色服务,让更多群众认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引导大众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让中医药文化深入人心,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和文化环境。

(二)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医药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等,不断提升中医药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责任单位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中医药服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落地见效。

(四)加强中医服务卫生监督培训,提高梧州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中医服务监督执法水平,为更好地服务于中医执法监督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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