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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宣传活动的工作亮点

2022-12-11 16:40     来源:南宁市卫生健康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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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22〕50号)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南宁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普法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中医药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好中医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活动亮点展示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

根据相关活动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谋划部署,多方动员,周密安排此次宣传周活动,督促中医药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我市辖15个县(市、区)、13家委属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宣传周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宣传周活动的圆满顺利完成,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法治氛围。

二、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实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下发的活动宣传方案的工作要求,为了确保此次宣传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医疗机构单位的多个部门都积极的联合行动,广泛动员整合各方宣传力量,统筹规划,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根据活动方案,积极落实宣传周活动。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好《中医药法》的宣传工作,把坚持中西医结合防控疫情的有关知识与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等相关知识一起布置、一起宣传、一起落实。

三、丰富宣传形式,活动成效显著

一是利用公共资源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视频上刊播放时间从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31日,共计29天,其中在南宁市地铁电视(1、2、3、4号线)播放435次、南宁公交电视播放464次、广西IPTV12频道播放116次、南宁印象城LED大屏播放435次,合计滚动播放量1450次,有效扩大宣传面,提升宣传的效果。

二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各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由《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联合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宣传相关知识以及在医院大厅前摆放《中医药法》《中药药条例》宣传展板、利用医院大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信息、放置普法宣传折页,给患者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和张贴宣传挂图、举办知识讲座、开展中医药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面向公众的宣传,合计发放宣传资料8249份,为3496名群众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共同营造着普法守法、与法同行、捍卫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活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共同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通过义诊有机融合普法宣传。各医疗单位积极开展义诊及普法宣传活动共计30余场,为2907名群众提供义诊服务。在义诊活动宣传中普及《中医药法》相关法律知识,工作人员通过PPT、视频资料以及耐心地讲解,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全面详尽得中医药法知识,并通过中医义诊、适宜技术体验和中药材现场鉴别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群众对中医药的悠久历史、深厚文化和特色服务的切身感受。

四是通过“普法志愿者”选拔和培训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南宁市合计召开六场志愿者培训会,选拔了362名普法志愿者并颁发广西中医药普法志愿者证。志愿者积极参加中医药普法的相关活动,协助本辖区内普法对象的普法APP下载、认证,并指导、协助拍摄普法宣誓视频及上传,督促完成普法任务,进一步加强法治南宁建设,增强各医疗机构中医从业人员的知法守法意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

通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宣传活动,突出宣传中医药法律法规在保障和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在维护人民健康中发挥的作用,不断提升中医药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促进中医药发展,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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