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9〕17号)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已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我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根据桂政发〔2019〕17号“起草部门应当……同时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和设区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的要求,现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征求你们的意见。请于7月2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及电子版反馈我局。如无意见,也请以正式文件按时反馈。
联系人:法监处 黄蓓、朱俊雄
联系电话:0771-2448682、2806329
电子邮箱:gxzyyjfj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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