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现将《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积极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作用,加大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局机关各处室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方案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包括政策制定的背景、意义、目的、依据、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标准、期限及文件中的术语释义等应注意的问题和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事项。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议题,通过政策说明、新闻发布、工作访谈、在线互动等方式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动态解读。充分发挥政策制定参与者、专家学者的作用,通过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更多运用数字、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发布解读信息,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政策措施起草处室牵头,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参与落实)
(二)加强社情民意分析回应。通过多种渠道,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所思所想,强化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通过新闻媒体、卫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权威准确信息。针对各种中医药不实信息和不适当言论,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消除不良影响,为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三)强化热点政务舆情回应。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不断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履行好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对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看病就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舆论动向,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完善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二、深入推进决策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进一步推进重要决策预公开,对关系全区中医药工作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事项所作出的决定,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政策措施起草处室牵头,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参与落实)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根据决策执行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和提案,公开答复全文。(各有关处室负责落实)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大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目录、随机抽查处理结果,提高行政机关职责履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政策法规与监督处牵头,各处室参与落实)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基本医疗保障战役信息公开。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及时公开健康扶贫和产业扶贫政策、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信息,加大健康扶贫、产业扶贫信息公开力度。(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负责落实)
(二)加强审批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围绕深化“放管服”“证照分离”“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公开审批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和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增加其他要求。实行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政策法规与监督处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三)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医疗服务等民生工程项目信息公开。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各级项目经费下拨文件及使用情况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规定抓好中医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内容。依法做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做好中医医疗机构参与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负责落实)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规范答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培训,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部工作流程,确保公众申请及时受理和规范答复。对公众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的可行性研究,推动相关信息在网站上主动发布,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五)持续推进中医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深入实施改善中医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督促中医医疗机构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及要求,做好中医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中医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做好中医医疗机构处罚、医务人员资吊销等不良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医政处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门户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各级中医药部门、机构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进一步规范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办公室、规划产业处分别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二)推进新媒体平台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三)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在政务网公布“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等事项的清单和办事指南,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个窗口”“一网通办”。(政策法规与监督处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突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的内容形式审核,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与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步,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规范性。(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三)强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根据上级制定的相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全区中医药系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市中医药局要根据《广西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桂卫办发〔2019〕84号)要求,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高中医药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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