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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宾市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0-12-18 17:00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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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宾市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精神,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评审专家共17人,于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对来宾市中医医院进行了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复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认为来宾市中医医院达到了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12月18日-12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中医药局医政处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向我局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证据确凿。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2802993

邮箱:gxzyyjyzc@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自治区中医药局医政处404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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