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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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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医药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0-11-30 18:00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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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件


桂中医药发〔202022


自治区中医药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20

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扶贫办林业局药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全区中医药大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道地药材可持续、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不断提升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扶贫办、林业局、药监局共同组织开展2020年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申报原则

中药材示范基地申报遵循自愿原则,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向当地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提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初审后统一报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

(二)市级联合推荐。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会同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复审,形成统一意见后报自治区中医药局。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独立法人机构,如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加工企业、合作社或中药饮片龙头企业等企业应具有从事中药材生产和经营加工企业的法人资格。合作社应是中药材生产和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中药材品种。

1)属于广西传统道地药材,为中医临床或保健常用药材,与其它产地的同一品种药材相比较,具有优良的品质。

2)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在种植或养殖,包括引种或野生变家种上具有较长的历史,有一定种植、养殖规模,对地方经济有一定贡献度。

3)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高效的资源综合利用度且有利于产业化集群发展。

4)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在规范化种植(养殖)、采收加工、质量标准、产品开发以及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具备基础条件。鼓励具备国家地理标志、药材之乡、有机认证、绿色认证、药食两用、非物质文化保护及其他各类有知识产权保护基础的品种申报。

3.基本条件。

种植(养殖)连片面积一般不少于500亩。对于产量较少,但全国单品种产量排名靠前、广西为道地主产区,且市场紧缺的品种可适当放宽。

4.优先条件。

1已被认定为广西道地药材具有地标性区域的基地;

2执行严格种植标准产品质量控制较好可追溯的基地

3已有订单及种植大户等主体所建基地

4有溯源基础,有一定的中药材展览展示场馆的基地;

5有明确带贫益贫机制的基地。

    )遴选数量。

2020年拟遴选30个中药材示范基地,根据评选结果择优选定

二、评审程序

(一)市级推荐。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会同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形成审核意见确定申报名单后推荐上报。

(二)答辩考察。由自治区中医药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材料集中进行答辩评审,形成初评后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审意见专家组提出示范基地建议名单。

(三)部门审定。自治区中医药局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最终意见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三、建设要求

(一)示范基地要按照建设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报送一次基地建设情况,包括种植(养殖)基地发展、重点项目进展、推进措施落实等情况。

(二)各示范基地有关部门要按申报承诺落实相关政策支持,协调解决示范基地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督查和考评。

(三)自治区有关部门每年对示范基地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委托专家评估小组专家,围绕示范基地建设目标进行综合性考核评估。对发生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服务质量严重滑坡者,将实行动态管理,取消示范称号及相关保障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优先支持。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示范基地在产业化开发、项目安排、品牌建设、招标采购及相关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并给予优先重点支持。

(二)完善追溯体系。逐步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三)配套相关措施。建立产销体系,鼓励中医医院优先采购“中药材示范基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中药饮片(药品),逐步提高中药饮片在医疗机构中的使用比例。积极支持国家药典及我区省级标准收载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医保目录。

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于20201220日前将当地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自治区中医药局规划产业处(一式10份)。未尽事宜,敬请联系。

联系人电话:

  自治区中医药局:蒋志敏凤清0771-2448426244868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韩富任,0771-2182887

邮箱:zyjghcyc@163.com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中医药局规划产业处   

邮编:530021

  附件:1.中药材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

2.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3.中药材示范基地申报表

4.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农业农村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扶贫开发办公室                      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1126

附件1


中药材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


市: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所属县

申报基地名称

申报人

部门和职务

手机

备注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县级相关部门会同审核意见: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设区市综合推荐意见:





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中药材示范基地申报表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电话:            

联 系 人:            手机:            

申报时间:                       



填表说明


1.申请表由申报单位负责填写,基地所在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盖章后上报。

2.一张申报表填写一个基地,基地名称由建设地域(示范基地覆盖地域)+建设品种(示范基地种植或养殖的中药材品种)组成。

3.申报中药材建议参考以下品种:本区域优势道地药材品种主要有肉桂、合浦珍珠、桂圆肉、广西莪术、八角、罗汉果、田七、广豆根、广地龙、青蒿、天冬、砂仁、鸡骨草、鸡血藤、山银花、厚朴、穿心莲、山药、生姜、猫豆、钩藤等。建议根据桂产中药材种植(养殖)面积、区域集中度、产量等因素建议选择;也可选择目前药材产量小,但在全国药材市场占有率高,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中药材申报。

4.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组织形式、申请桂药产量和销售量、产值等。

5.填写内容不受表格大小影响,可根据提供表格样式自制申报表,并可附页。






申 报 表

基地名称

例:南宁市***县(区)***镇铁皮石斛种植示范基地

单位名称


性质

(国有/民营)


成立时间


职工人数


注册资金

(万元)


年销售额

(万元)


上年利润

(万元)


申报品种


基地总面积

(亩)


带动农户

(人)


申请品种类别

植物药□                  动物药□

申报品种种养开始时间


种养规模

(亩/


种植(养殖)区域或地点

需求特征


国内年需求量


中药

应用范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传 真


优先自我推荐


联合申报单位(1


联合申报单位(2


基地种植(养植)中药材品种数及名称


道地性依据/种养来源依据


种子种苗来源


采收年限


采收期


贮藏条件


主要加工方式


有无注册商标


有无申请

原产地保护


药材出口情况(主要出口哪些

国家和地区、出口量)


该品种在国内哪些地区还有

种植(养殖),如有请注明具体

地区和规模等相关情况


基地种植品种布情况

序号

品种

种植(养殖)面积

年生产

能力(kg)

所属/

1





2





...

...

...

...

...

单位概况简介

(可另附页)


材料真实性承诺

申报承诺:




 法人(代表)签名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


一、申报中药材现状分析

1.产业现状。介绍药材分布、产量。

2.药材道地性。药材药用历史、桂药道地性及基地区域种植(养殖)优势。

3.市场前景分析。

二、示范基地情况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牵头申请单位、联合申请单位的注册信息、种植(养殖)面积或经营规模、经营资质和获得政府相关部门资质认定或专项认证的情况等。重点介绍示范基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2.申报单位组织与管理情况。示范基地的组织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支撑单位、主要检验检测设备等情况,联合申报的基地应当明确管理体制。

3.药材种植(养殖)质量管理情况。介绍示范基地药材选择依据与布局、环境质量(水质、土壤等检测监测)状况、生产规模、使用的质量标准等情况。重点介绍种植(养殖)关键环节质量控制措施,如种资源道地性来源、控制农残化肥使用的技术规程,采收、初加工、贮藏、包装、运输等环节质量控制的主要做法。

三、示范基地建设思路与发展规划

1.总体思路。包括基地发展思路和发展路径。

2.发展目标及分年度目标。包括2020年及2021年总体发展目标、分年度产业规模、税收目标等。

3.建设内容。

四、保障措施

包括政府承诺支持函、出台专项政策、制定推进措施等内容。

五、相关附件

1.牵头申报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商标等。

2.种植(养殖)区域位置图(标明品种、规模、产量)。

3.种植(养殖)地点选择依据,主要提供产地环境检测报告或产地认证(定)证书。

4.物种鉴定证书或品种认定证书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5.中药材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6.流转或租种土地汇总表。

7.地理标志产品复印件。

8.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证书复印件。

9.纳税信用或银行信用奖牌复印件。

10.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

11.申报基地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12.基地照片、药材照片等。

13.其他。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11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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