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规划函〔2025〕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做好广西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中医药局”)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自治区财政厅”)及时推动相应工作,于2月6日至3月30日开展了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本次广西中医药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四步”进行。一是2月6日动员全区各市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网络填报。二是及时下发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7日下午在南宁市召开了全区绩效评价现场培训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及工作安排。三是成立了绩效评价系统审核小组,组织开展了3次业务指导培训会,按时按质完成网络填报和相关审查答疑工作。四是自治区中医药局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及时组织评价小组与第三方评价机构采取现场座谈、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在3月内按时间节点完成现场评价工作。现将本次绩效自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广西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43号)、《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40号)文件精神,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开展情况具体如下:
1.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138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重点科室建设、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等20个实施项目。
2.总体绩效目标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提高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提高中医药重点科室建设水平。二是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逐步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基层中医药人才数量和质量。三是持续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体系,推进多学科融合创新,提升中医药临床循证能力。四是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提供更为优质丰富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持续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进一步拓宽文化传播覆盖面和中医药文化影响力。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13835万元,年度总任务实际完成目标4项,实际完成率100%。资金主要用于20个实施项目,涉及14个地市及27家区直单位。59项绩效指标均已完成,其中数量指标完成50个,时效指标完成1个,成本指标完成1个,社会效益指标完成5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2个。绩效指标设置依据充分,符合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客观实际。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13835万元,广西实际下达1383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后疫情时代,地方财政吃紧,存在中央资金被挪用风险,自治区中医药局与自治区财政厅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实行分片包干,逐市逐县共同督促资金到位与执行。截至绩效评价日,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实际下达13835万元,各实施单位共支出金额13714.08万元,总体资金执行率为99.13%。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分析。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广西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要求,坚持科学统筹、量入为出的原则,将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转移支付安排的首要任务,集中财力办大事。结合发展规划、服务人口、少数民族地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情况、以前年度实施效果、支出进度和绩效考核、财政困难系数等客观因素,通过因素法和项目法结合的方式,将13835万元补助资金合理分配至20个项目。自治区中医药局建立以项目库为源头的中央转移支付管理机制,开展项目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遴选立项等程序做好项目储备,坚持“先谋事、再排钱”,经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后确定资金支持方向,提出资金安排计划及立项项目,形成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报自治区政府审批后,按程序将项目和资金下达各项目单位。项目内容紧紧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坚持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坚持每一笔资金分配都集体研究审议,杜绝主观随意性,符合转移支付管理规定。
2.下达及时性分析。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均在接到中央资金数后30日内及时下达至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将绩效目标对下分解至各项目单位,并同步制定印发相关实施方案,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项目资金科学、合理的使用,资金管理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3.拨付合规性分析。
自治区中医药局联合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推进中央资金直达机制,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直接、快速、精准地拨付至项目单位。自治区中医药局负责资金方案的制定;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资金方案的审核、下达和拨付,各地财政部门在收到国库指标后及时将项目资金分解拨付至各项目单位。各环节均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未发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资金拨付程序严格,符合拨付合规性要求。
4.使用规范性分析。
自治区中医药局制定下发项目实施方案,并指导各项目单位规范实施,资金使用接受各级财政部门的审核和监督。中医药资金管理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财务制度和政策,并在项目实施方案范围内,资金使用透明、规范,未发生任何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通过完善的监督机制和清晰的资金流向记录,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5.执行准确性分析。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13835万元,实际执行13714.08万元,预算执行率99.13%。各项目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金额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预算偏离较大的问题,预算执行准确性好。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广西对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绩效闭环管理,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开展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将绩效监管渗透到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开展事后绩效评价,各项目单位及时开展自评,并统筹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进行绩效评价情况通报,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绩效工作优秀等次进行奖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分析。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13835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资金,根据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的原则由中央财政进行资金下拨。结合广西实际,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并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由自治区中医药局以及各市县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等在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由自治区财政厅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由各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以及按规定进行资金支出,责任履行层次合理、分明,支出责任划分清晰、合理且规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13835万元,年度下达绩效目标实际已全部完成,总体任务目标4项,项目总体任务目标完成率100%,在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中医药文化弘扬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目标1“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提高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提高中医药重点科室建设水平”。通过开展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等项目,推进中医医院中医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同时积极促使各机构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维护健康、发展治未病和康复等多元化服务,扩宽中医药服务范围,进一步健全了中医药服务体系,使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目标2“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逐步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基层中医药人才数量和质量”。通过开展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国医大师、国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项目建设,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基层中医药人才数量和质量,持续推进了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
目标3“持续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体系,推进多学科融合创新,提升中医药临床循证能力”。通过建设42个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整理、传承基层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通过开展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1名指导老师选配2名继承人的形式开展为期3年的跟师学习、临床(实践)和理论学习,使继承人较好地继承掌握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与技术专长,成长为中医药理论基础扎实、坚持中医原创思维、临床(实践)能力较强、具有良好医德医风的中医药骨干人才。
目标4“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提供更为优质丰富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持续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进一步拓宽文化传播覆盖面和中医药文化影响力”。通过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项目,广西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和举措,提供了优质丰富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拓宽文化传播覆盖面和中医药文化影响力,广西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13835万元,涉及50个项目数量指标。其中超额完成8项,未完成0项,绩效目标产出数量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产出指标 |
指标值 |
实际值 |
完成率 |
备注 |
1 |
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数量 |
≥9个 |
9个 |
100% |
|
2 |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建设数量 |
≥90个 |
103个 |
114% |
|
3 |
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传承人才数量 |
≥84人 |
84人 |
100% |
|
4 |
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人才数量 |
≥5人 |
5个 |
100% |
|
5 |
卓越中医药师资(中医规培骨干师资)数量 |
≥13个 |
13个 |
100% |
|
6 |
基层人才培养计划建设数量 |
≥322个 |
350个 |
109% |
|
7 |
人才培养平台建设计划建设数量 |
≥25个 |
37个 |
148% |
|
8 |
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数量 |
≥16个 |
16个 |
100% |
|
9 |
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数量 |
≥2个 |
2个 |
100% |
|
10 |
第二届全国名中医传承工作室 |
≥2个 |
2个 |
100% |
|
11 |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数量 |
≥14个 |
14个 |
100% |
|
12 |
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建设 |
≥3个 |
3个 |
100% |
|
13 |
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数量 |
≥42个 |
42个 |
100% |
|
14 |
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数量 |
≥17个 |
17个 |
100% |
|
15 |
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项目(临床循证能力提升)建设数量 |
≥1个 |
1个 |
100% |
|
16 |
中医药综合统计建设数量 |
≥1个 |
1个 |
100% |
|
17 |
重点科室(老年病科、康复科、中西医旗舰科室)建设数量 |
≥6个 |
11个 |
183% |
|
18 |
中医药法治监督专项行动建设数量 |
≥1个 |
1个 |
100% |
|
19 |
中医药监督执法骨干人才培养数量 |
≥180人次 |
223人次 |
124% |
|
20 |
推动质控中心建设单位数量 |
≥31个 |
31个 |
100% |
|
21 |
中医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建设数量 |
≥5个 |
5个 |
100% |
|
22 |
自治区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 |
≥1个 |
1个 |
100% |
|
23 |
中医院感能力建设 |
≥4个 |
4个 |
100% |
|
24 |
中医护理优秀工作者能力建设数量 |
≥30人 |
30人 |
100% |
|
25 |
综合(专科)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
≥5个 |
5个 |
100% |
|
26 |
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数量 |
≥3个 |
3个 |
100% |
|
27 |
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数量 |
≥1项 |
1项 |
100% |
|
28 |
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数量 |
≥1项 |
1项 |
100% |
|
29 |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数量 |
≥1项 |
1项 |
100% |
|
30 |
重点研究室数量 |
≥22个 |
22个 |
100% |
|
31 |
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
≥1项 |
1项 |
100% |
|
32 |
中医药文化弘扬项目数量 |
≥1个 |
1个 |
100% |
|
33 |
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数量 |
≥4个 |
4个 |
100% |
|
34 |
举办中医药文化活动数量 |
≥10场 |
16场 |
160% |
|
35 |
普及中医药经典项目数量 |
≥1项 |
1项 |
100% |
|
36 |
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 |
≥14场 |
20场 |
143% |
|
37 |
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点数量 |
≥12个 |
12个 |
100% |
|
38 |
中医药质量保障数量 |
≥14个 |
14个 |
100% |
|
39 |
中医药壮瑶医药康养人才培养基地数量 |
≥3个 |
3个 |
100% |
|
40 |
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 |
≥32个 |
32个 |
100% |
|
41 |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监管和专项审计项目数量 |
≥1项 |
1项 |
100% |
|
42 |
中医药绩效评估考核优秀奖补 |
≥6个 |
6个 |
100% |
|
43 |
少数民族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数量 |
≥9个 |
9个 |
100% |
|
44 |
全国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数量 |
≥2个 |
2个 |
100% |
|
45 |
广西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培养项目数量 |
≥8个 |
8个 |
100% |
|
46 |
中医药经济人才管理培养项目 |
≥1个 |
1个 |
100% |
|
47 |
开展中医药膳制作标准研究 |
≥19项 |
20项 |
105% |
|
48 |
医疗机构“桂制剂”目录品种数量 |
≥23个 |
23个 |
100% |
|
49 |
建设药食同源培训中心数量 |
≥6个 |
6个 |
100% |
|
50 |
建设药食同源推广中心数量 |
≥12个 |
12个 |
100% |
2.产出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及时完成率”指标值为≥95%,2024年度各项目均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要求按时开展,实际完成值为99.13%,指标完成率为100%,各项目单位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较好。
3.产出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指标:“建设项目投资额”指标值为13835万元,2024年度按13835万元全部投入到各项目中,指标完成率为100%。
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绩效目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显著提升”,实际完成值为100%。广西按照国家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
(2)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
绩效目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实际完成值为100%。广西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呈现稳中有进良好态势,2024年自治区中医药局建设72个专科入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中医优势专科序列。推进17个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获批15个国家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建设和培育项目等。
绩效目标:“中医药人才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实际完成值为100%。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广西名中医、岐黄人才、薪火人才“三大培养工程”,新增遴选广西(青年)岐黄学者22人,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立项建设桂派中医大师、广西名中医传承工作室40个,组织66个名中医团队开展“名中医八桂行”活动,对口帮扶56个县级医疗机构,举办名医工作室建设、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等系列培训,促进师承工作提质增效。
(4)中医药经济管理水平。
绩效目标:“中医药经济管理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实际完成值为100%。2024年度举办中医药资金绩效管理、中医药经济管理人才能力提升等培训班3次,围绕高质量发展和运营管理,通过理论教学与沙盘模拟实战演练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为中医药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提供了科学指导。
(5)自然环境与资源可持续发展。
绩效目标:“自然环境与资源可持续发展显著提升”,实际完成值为100%。广西中药资源种类7542种(其中:药用植物6354种,药用动物1021种,药用菌物118种,药用矿物49种),较资源普查工作成果验收初期(7506种)新增物种36种,位居全国第二。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培训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98.5%;“患者满意度”指标值85%”,实际完成值96.48%。通过对实施单位提交的培训对象调查表和患者满意度调查表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抽查了280份调查表。据调查显示,150份培训对象满意度平均值为98.5%、130份患者满意度平均值为96.48%,被抽查的服务对象表达了较高的满意度。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累计20个项目。涉及数量指标50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5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共59项指标。其中有8项超额完成,偏离度(属正向偏离)超30%有4项。
具体分析如下:
1.人才培养平台建设计划建设指标值25个,实际完成37个,指标完成率148%。超额完成原因是广西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广西实际,以广西中医药发展需求为导向,试点建设12个广西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培育一批国家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候选学科,为广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学术引领和人才支撑。
2.重点科室(老年病科、康复科、中西医旗舰科室)建设数量指标值6个,实际完成11个,指标完成率183%。超额完成原因是广西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重点科室建设项目的发展要求,结合广西实际,以广西中医药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大重点科室建设,进一步促进中西医协同,提升广西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
3.举办中医药文化活动数量指标值为10场,实际完成16场,指标完成率160%。超额完成原因是广西以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为抓手,坚持“文化引领、素养提升”双轮驱动,点面结合,多维度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4.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数量指标值为14场,实际完成20场,指标完成率143%。超额完成原因是广西大力开展结对共建广西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品牌活动,推动学校和医疗单位有效衔接,整合中医药优势资源,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丰富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统筹管理不到位,执行效果不理想。
部分项目因为单位统筹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缺乏项目整体规划,资金使用方向单一,未能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合理使用资金。
2.部分项目财务管理机制不完善,经费支出欠规范。
个别项目资金存在管理漏洞,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资金支出手续不完整,经费支出规范性有待提升。
3.部分项目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审批程序欠规范。
部分项目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未能严格按照实施单位内控制度要求开展业务活动,导致部分专项资金支出程序不规范。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项目组织管理机制。
加强中医药项目的管理与监督,按照中医药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进一步完善培训沟通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部门指导培训,指导实施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及时掌握项目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强化领导责任的重要性,积极推进项目的建设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
2.建立健全项目日常工作督查机制。
继续加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年度项目实际支付的监督力度,完善督查机制,加强实施过程中的规范管理,推进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切实做好中央资金项目管理,全力推动中医药服务提质增效。
3.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意识,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以及资金内部控制体系,根据项目内容及实施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方案要求的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及范围列支经费,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4.进一步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
继续完善项目监管和资金使用管理,加大绩效结果运用,在安排资金时予以侧重。对部分项目开展不好、执行力度差、使用不符合要求单位,参照国家及自治区对执行不力单位进行约谈,取消低效无效的项目,对支出进度慢的项目单位相应扣减资金。推动各地贯彻落实政策措施的绩效评价精神,高质量完成全年进度目标考核任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加快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紧密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实际在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主要措施如下:
(一)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方面。
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的资金分配挂钩,对全区绩效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予以奖补;二是对绩效评价不理想的项目单位采取通报督促整改措施;三是对资金执行效果不理想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并扣减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基数。
(二)在绩效自评公开方面。
一是及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自治区中医药局官网公布;二是及时将绩效评价发现问题通报至项目单位;三是及时将绩效评价工作结果函送至自治区人大等部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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