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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自治区中医药局成文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标  题: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中医药科教发〔2024〕7号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2日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立项课题的通知

2024-07-22 19:15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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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局直属各单位,区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中医药科教发〔2024〕3号)精神,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择优准予“广西大果山楂叶乙酸乙酯提取物降血脂活性及化学成分研究”等957个课题立项(详见附件)。现将立项课题下达给你们,请各承担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签订课题合同书。获准立项课题的负责人请于7月31日前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自筹课题申报系统”(https://zyzc.gxmi.net/),下载、打印水印版《课题申报书(合同书)》《课题承担单位人员分工表》《申报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各一式3份(其中1份不装订),交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书签订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

二、备案课题研究信息。请各立项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实施前,及时登录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将该课题的研究内容、伦理审查意见、机构审核意见等信息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www.medicalresearch.org.cn)按要求如实、完整、准确上传,并根据研究进展及时更新信息。

三、材料报送。市级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立项课题材料经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区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经本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8月12日前统一报送至自治区中医药局科教处。

四、加强课题管理。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期完成合同书考核指标,确保项目管理规范高效运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萌、李若涵,0771-2842106。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中医药局科教处408室

附件:2024年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立项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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