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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兴安界首骨伤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4-01-24 15:26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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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文件要求局于202419-10组织专家对兴安界首骨伤医院进行三级中医骨伤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经自治区中医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符合三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124-30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我局(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证据确凿,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771-2843215

举报信邮寄地址:南宁桃源路35(自治区中医药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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