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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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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023-12-04 09:05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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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函〔202343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做好广西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中医药局”)于43-30日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了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本次广西中医药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四步”进行。一是321日动员全区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网络填报;二是及时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开展绩效自评培训工作,于412日下午在南宁市召开了全区现场培训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及工作安排;三是成立了绩效评价系统审核小组,组织开展了3次培训会,按时按质完成网络填报和相关审查答疑工作;四是组织评价小组与第三方评价机构4月内按时间节点完成现场评价工作。通过采取现场座谈、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本次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广西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51号)《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45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中央下达广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144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医优势专科建设、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等41个实施项目。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要求,结合实际, 2022年度中央下达广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14432万元主要按照因素法分配,主要考虑基础因素、工作任务量因素、绩效调节因素。其中基础因素主要是:特色专科数量、中医康复科数量、中医药服务能力等占比40%;工作量因素主要是:根据国家下达的中医药文化弘扬、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中医药事业传承、中医药产业质量等工作任务量占比60%;根据以上因素分配初步结果,结合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分配与报国家备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的分配方式的一致。2022年度中央下达广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共计14432万元,年度总任务实际完成目标4项,实际完成率100%。其中数量完成指标33项,实际完成率100%。主要用于41个实施项目,共436个子项目,涉及14个市及15家区直单位,质量指标完成1项,时效完成指标1项,效益完成指标4项,满意度完成指标2项。绩效指标设置依据充分、符合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客观实际。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达广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共计14432万元,广西实际下达14432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各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如下表:


1 资金到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金额

到位资金

到位率

1

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

800

800

100%

2

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项目

1060

1060

100%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2660

2660

100%

4

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

75

75

100%

5

卓越中医药师资(中医规培骨干师资)培训项目

130

130

100%

6

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项目

84

84

100%

7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

150

150

100%

8

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

83

83

100%

9

第四届国医大师、第二届全国名中医及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200

200

100%

10

2021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80

80

100%

11

2022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430

430

100%

12

2022年广西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中医药领军人才项目)

40

40

100%

13

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设项目

50

50

100%

14

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项目

200

200

100%

15

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

50

50

100%

16

人才培养重点学科项目

600

600

100%

17

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项目

500

500

100%

18

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项目

200

200

100%

19

广西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项目(含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项目)

183.5

183.5

100%

20

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600

600

100%

21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350

1350

100%

22

少数民族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项目

300

300

100%

23

中医药古籍修复能力建设项目

50

50

100%

24

基于重点研究室研究领域的中医临床疗效提升项目

40

40

100%

25

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建设项目

150

150

100%

26

中药质量保障项目

200

200

100%

27

中医药资金绩效监管和专项审计项目

100

100

100%

28

中西医结合临床试点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00

200

100%

29

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

100

100

100%

30

中药壮瑶药药食同源技术规范及推广项目

75

75

100%

31

中药壮瑶药道地资源传承挖掘展示推广项目

209.5

209.5

100%

32

中医药资源监测站建设项目

70

70

100%

33

中医药壮瑶医药康养人才培养基地项目

120

120

100%

34

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项目

100

100

100%

35

中医药绩效评估考核优秀奖补项目

100

100

100%

36

道地药材基地建设项目

100

100

100%

37

定制药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20

120

100%

38

中人药壮瑶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提升项目

400

400

100%

39

中医医院煎煮能力提升项目

1602

1602

100%

40

中医医院感控质控能力建设项目

420

420

100%

41

少数民族地区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

450

450

100%

合计

14,432

14,432

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绩效评价日,2022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实际下达14432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3867.2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6.09%。各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2 项目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拨付 金额

支出

金额

执行率

1

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

800

799.20

99.90%

2

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项目

1060

1060.00

100.00%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2660

2618.54

98.44%

4

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

75

73.08

97.44%

5

卓越中医药师资(中医规培骨干师资)培训项目

130

89.99

69.22%

6

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项目

84

65.35

77.80%

7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

150

150.00

100.00%

8

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

83

71.85

86.57%

9

第四届国医大师、第二届全国名中医及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200

185.84

92.92%

10

2021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80

77.01

96.27%

11

2022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430

403.25

93.78%

12

2022年广西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中医药领军人才项目)

40

39.92

99.79%

13

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设项目

50

50.00

100.00%

14

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项目

200

184.03

92.02%

15

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

50

49.38

98.76%

16

人才培养重点学科项目

600

597.90

99.65%

17

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项目

500

490.26

98.05%

18

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项目

200

195.41

97.71%

19

广西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项目(含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项目)

183.5

176.96

96.44%

20

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600

599.57

99.93%

21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350

1253.16

92.83%

22

少数民族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项目

300

299.58

99.86%

23

中医药古籍修复能力建设项目

50

50.00

100.00%

24

基于重点研究室研究领域的中医临床疗效提升项目

40

37.26

93.15%

25

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建设项目

150

145.08

96.72%

26

中药质量保障项目

200

199.74

99.87%

27

中医药资金绩效监管和专项审计项目

100

69.17

69.17%

28

中西医结合临床试点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00

199.97

99.99%

29

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

100

78.65

78.65%

30

中药壮瑶药药食同源技术规范及推广项目

75

63.59

84.79%

31

中药壮瑶药道地资源传承挖掘展示推广项目

209.5

209.50

100.00%

32

中医药资源监测站建设项目

70

69.86

99.80%

33

中医药壮瑶医药康养人才培养基地项目

120

120.00

100.00%

34

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项目

100

65.58

65.58%

35

中医药绩效评估考核优秀奖补项目

100

82.05

82.05%

36

道地药材基地建设项目

100

98.38

98.38%

37

定制药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20

84.21

70.18%

38

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400

393.60

98.40%

39

中医医院煎煮能力提升项目

1602

1514.51

94.54%

40

中医医院感控质控能力建设项目

420

406.21

96.72%

41

少数民族地区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

450

449.61

99.91%

合计

14432

13867.27

96.09%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绩效目标说明的通知》(国中医药办规财函〔20221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2022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14432万元,能在规定时限内分配下达,同步制定印发相关实施方案,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项目资金科学、合理地使用,资金管理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具体资金管理情况如下:

1.分配科学性分析。

在收到《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51号)《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54号)后,自治区中医药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绩效目标有关要求,积极对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对口业务部门,根据2022年度资金相关任务目标及“三重一大”原则,经反复研究以及集中讨论后,结合实际,拟定项目资金初步分配方案后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下达资金,项目内容围绕绩效总体目标,将项目资金合理分配至各项目实施单位。

2.下达及时性分析。

2022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下达。

3.拨付合规性分析。

项目资金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符合拨付合规性要求。

4.使用规范性分析。

项目资金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各实施单位遵守国家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确保项目实施各环节合理、合规,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符合资金使用规范性要求。

5.执行准确性分析。

为更好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广西结合实际,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科学制定分配方案,合理分配资金并及时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规范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年度资金执行率达96.09%。除个别项目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受疫情影响未能按原计划推进外,总体均按相关要求及时推进。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为做好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广西高度重视,及时举办全区中医药财务绩效管理工作培训班,定期上报项目总结及成立飞行检查小组进行项目督导检查,督促各项目有关单位按时按质推进项目管理及资金执行进度,切实提升了资金管理水平。实行单位自评、市县审核、审核小组审核、第三方机构复核及主管部门核查的系统填报流程,确保项目效果,绩效管理工作得到有序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总体情况好。但存在部分项目的个别单位统筹管理不到位、预算执行率偏低等问题,广西通过建立健全项目组织管理机制、完善约谈机制及全区奖惩机制等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分析。

为加强对中医药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和自治区均出台了相应政策文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印发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桂财办〔20199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局印发的《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在项目资金实际实施管理过程中,制定了2022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各市卫生健康委和中医药局按照行政管理职能负责辖区内项目单位的日常监督及管理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责任履行层次合理、分明,支出责任划分清晰、合理且规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度中央下达广西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14432万元,年度下达绩效目标实际已全部完成,具体为:总体任务目标4项,项目数量指标33项,436个任务量。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等41个项目均已按预期目标开展。

项目总体任务目标完成率100%,在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建设、中医药文化弘扬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通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西医结合临床试点能力提升建设、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设等项目的开展持续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增强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了中医药服务体系。

二是通过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传承、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等项目建设,逐步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人才数量和质量,持续推进了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

三是通过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基于重点研究室研究领域的中医临床疗效提升、中药质量保障等项目,持续推进多学科融合创新,持续提升中药材质量水平,持续增强了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

四是通过开展普及中医药经典、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建设等活动,持续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进一步拓宽文化传播覆盖面和中医药文化影响力,大力弘扬了中医药文化。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2年度中央下达广西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共计14432万元,涉及33个项目数量指标,其中超额完成10项,未完成1项。绩效目标产出数量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3 项目绩效目标产出数量指标情况

序号

产出指标

指标值

实际值

完成率

备注

1

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数量

5

5

100%


2

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建设数量

1

1

100%


3

中医馆建设数量

385

183

47.53%

除中央补助资金外,广西已于2019 -2021年度使用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中医馆共计285个,2022年符合条件183个,已全部建设完成。

4

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数量

736

888

120.65%


5

中医药高级人才工作室数量

17

18

105.88%


6

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项目数量

51

55

107.84%


7

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个数

3

10

333.33%


8

中医药人才培养重点学科

5

6

120%


9

中医药人才培养临床教学基地

10

10

100%


10

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数量

1

2

200%


11

中医药文化项目数量

44

58

131.82%


12

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数量

2

6

300%


13

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数量

5

10

200%


14

少数民族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数量

1

3

300%


15

中医药古籍修复能力建设数量

1

1

100%


16

中医药多学科研究能力建设数量

2

2

100%


17

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数量

1

1

100%


18

中药质量保障项目数量

1

1

100%


19

中医药资金绩效监管和专项审计项目数量

1

1

100%


20

中西医结合临床试点能力提升建设 数量

4

4

100%


21

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

1

1

100%


22

中药壮瑶药药食同源技术规范及推广数量

3

3

100%


23

中药壮瑶药道地资源传承挖掘展示推广项目

1

1

100%


24

中医药资源监测站建设项目

1

1

100%


25

中医药壮瑶医药康养人才培养基地 数量

2

2

100%


26

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数量

1

1

100%


27

中医药绩效评估考核优秀奖补数量

6

6

100%


28

道地药材基地建设数量

1

1

100%


29

定制药园”示范基地考核方案

1

1

100%


30

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数量

3

3

100%


31

中医医院煎煮能力提升数量

16

16

100%


32

中医医院感控质控能力建设数量

6

6

100%


33

广西少数民族地区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

28

28

100%


2)质量指标。

2022年度中央下达广西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14432万元,涉及质量指标1个,已完成1个,建设项目完成率指标值为≥90%,其中建设项目主要有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等33项,其中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未达标,实际值为96.97%指标完成率100.00%,建设项目完成率符合绩效目标设定要求,项目建设完成质量较好。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及时完成率”指标值为≥90%2022年度各项目均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要求按时开展,实际值为96.09%,指标完成率为100%,各项目单位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较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2022年度中医药项目绩效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推进,中医药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宽,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社会效益具体如下:

绩效目标1:“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显著提升”,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完成值100%。通过实施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举办执法能力培训班,广西年度参训人员254人次,较上年度111人新增143人次,显著提升参训人员查处中医相关违法行为的执法能力。

绩效目标2:“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显著提升”,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完成值100%。广西按照国家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据最新国家中医药局监测统计中心点对点数据反馈,广西年度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12.25%,较上年度的9.45%提升2.8个百分点,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民众对中医药的认可度显著提升。

绩效目标3:“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完成值100%。根据广西14个市调查结果统计显示,广西年度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94%,较上年度的68.48%提升2.46个百分点;年度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84.86%较上年度的79.57%提升5.29个百分点,中医药健康文化宣传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2)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自然环境和资源可持续发展显著提升”,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完成值100%2022年度广西建设道地药材种植基地与良种繁育基地17家,较上年度的7家新增10家,并通过推广规范化种植技术,不断提升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及辐射推广基地的新技术应用率,推广林下药材生产,在中药壮瑶药生产稳步发展的同时,显著提升自然环境质量和中药材壮瑶药材资源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为“培训对象满意度指标值90%、患者满意度指标值85%”,第三方评价机构在本次绩效评价中进行了对实施单位提交的培训对象调查表和患者满意度调查表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抽查了394份调查表。据调查显示,209份培训对象满意度平均值为98.12%185份患者满意度平均值为95.87%,被抽查的服务对象表达了较高的满意度。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2022年度中央对广西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14432万元,项目实际支出13867.2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6.09%。涉及数量指标33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服务满意度指标2个。

项目实施单位均已按预期目标开展实施,其中数量指标超额项目完成10个。一是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司要求新增建设,如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二是因为通过采取“因素法”+“项目法”相结合,根据广西实际需要加强建设,例如: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为“十四五”时期广西中医药事业发展重点支持方向,自治区中医药局统筹资金,在国家支持项目的基础上,加大了投入力度,扩大了建设项目覆盖范围;三是因为部分项目实施单位积极配合,加大培训或创作,超额完成,如中医药文化项目数量、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等;

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要求,具体原因如下:

1.部分项目统筹管理不到位,执行效果不理想。

部分项目单位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缺乏项目整体规划,受疫情影响未按照规定时间推进,致使部分项目滞留,集中在下半年推进,导致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如:2022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中医药古籍修复能力建设项目等。

2.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预算执行率偏低。

部分实施单位缺乏项目管理主动意识,受到疫情影响未及时调整相关工作计划,例如,2022年各类学术会议和学习班改期停办或改为线上举办较多,卓越中医药师资(中医规培骨干师资)培训项目、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项目等部分单位未能完成集体培训和外出学习计划,成效及绩效产出不明显。

3.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到达项目单位。

截至绩效评价日,中央财政资金14432万元,下达实施项目单位14432万元。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部分不能及时将项目资金拨到项目实施单位的问题

4.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用途单一。

部分项目单位将资金集中使用于某一方面,未能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范围合理分配资金,部分项目单位全部用于设备购置或装修。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部分项目单位将资金全部用于中医馆装修和设备购置。

5.部分项目单位内控管理机制不完善,项目实施未严格履行建设审批手续。

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对补助资金支出未能实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资金财务管理未履行规定程序,审批过程有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导致部分专项资金支出手续不完整,协议文件签订不够严谨,经费支出不规范,发票开票抬头不合规,资金支出无法提供佐证材料以及不符合项目实施方案经费使用要求等问题,绩效评价中均要求及时整改。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项目组织管理机制。

加强中医药项目的管理与监督,按照中医药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进一步完善培训沟通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部门指导培训,指导实施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及时掌握项目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强化领导责任的重要性,积极推进项目的建设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

2.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要求的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及范围列支经费,加强财政知识学习,掌握资金用途及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对补助资金单独设置明细账核算,项目资金使用事前申请、事后报销均应当注明用途,准确反映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科学管理有效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资金使用各环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3.建立健全项目日常工作督查机制。

进一步完善项目的督查机制,完善中医药发展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多部门中医药项目资金服务监管监督,落实项目督导制度,加强实施过程中的规范管理,推进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高位谋划全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总体设计,高质量落实中央资金项目,高效率统筹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推动中医药服务提质增效。

4.完善约谈机制及全区奖惩机制。

针对部分项目开展不好、执行力度差、使用不符合要求单位,自治区中医药局参照国家及自治区对执行不力单位进行约谈以及全区年度绩效评价通报的方法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以“以奖代补”激励措施,对全区绩效工作开展优秀的地市和区直项目单位进行奖补,推动各地贯彻落实政策措施的绩效评价精神,高质量完成全年进度目标考核任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加快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紧密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实际在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主要措施如下:

(一)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方面。

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的资金分配挂钩;二是对绩效评价不理想的项目单位采取通报督促整改方式;三是对资金执行不理想和较差的项目单位采取约谈机制予以限期整改;四是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以及2021年度回头看项目开展飞行检查工作。

(二)在绩效自评公开方面。

一是及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局官网公布;二是及时将绩效评价发现有关结果通报至项目单位;三是及时将绩效评价工作结果函送至绩效相关管理部门加强指导。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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