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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服务项目的公示

2023-12-20 18: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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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展示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发展成果,收集和推广中医药发展的最新信息,进一步促进广西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要求,我局于2023年12月14日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经组织专家论证、集体研究,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采购中医药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维护项目。现对采购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2月2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直送以送达之日为准,邮寄件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中医药局提出,并表明身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匿名和冒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中医药局规划产业处

邮编:530021

联系电话:0771-2448682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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