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号)、《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评审专家于2023年9月份分别对桂林市中医医院、北海市中医医院、河池市中医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等级复审。上述3家医疗机构的等级复审结果为:符合评审标准。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将拟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0月11日-10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向我局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证据确凿,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771-2825931
举报信邮寄地址:广西南宁桃源路35号(自治区中医药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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