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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桂林市中医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等级复审结果的公示

2023-10-11 18:35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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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等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评审专家于20239月份分别桂林市中医医院、北海市中医医院、河池市中医医院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等级。上述3家医疗机构的等级复审结果为:符合评审标准。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拟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202310111017。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向我局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证据确凿,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771-2825931

举报信邮寄地址:广西南宁桃源路35(自治区中医药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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