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15日 |
标 题: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全区中药调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中医药医发〔2023〕17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9日 |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广西中医药大学,区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国卫党委发〔2023〕13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中药调剂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总工会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举办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推进全区中药调剂职业技能竞赛各项技术工作,我局制定了《全区中药调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
全区中药调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精益求精的职业氛围,提高全区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增加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认同感和获得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主题
传承歧黄薪火,弘扬国医国药
二、活动目标
通过竞赛,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夯基础的浓厚气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挖掘和传承中药技艺,继承好、利用好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促进中医药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推动全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玉林市卫生健康委、玉林市总工会
(三)协办单位。
广西中医药大学
(四)组委会。
成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竞赛各项工作。
四、参赛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中药调剂。
(二)竞赛内容:中药饮片处方审方、中药饮片辨识、中药饮片调剂(竞赛内容及安排详见《全区中药调剂职业技能竞赛大纲》,附件1)。
1.中药饮片处方审方。
中药饮片相关法律法规(含规范性文件)、中药基础理论和中药饮片处方审方、调剂、复核、煎服法相关专业知识。
2.中药饮片辨识。
包括中药饮片性状鉴别、真伪鉴别。参赛选手须对给出的中药饮片根据性状鉴别特点,写出中药饮片的名称、来源、鉴别要点、功效及临床应用;对给出的中药饮片进行真伪鉴别,判断是正品还是伪劣品。
3.中药饮片调剂。
包括中药饮片调剂操作及用药交代。要求调剂操作规范,剂量准确,脚注处理合理,包装美观牢固、调剂台整洁、用药交代规范。
参考书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以及全国中医药“十四五”规划教材《中药鉴定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康廷国、闫永红主编)、《中药炮制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钟凌云主编)、《中药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钟赣生、杨柏灿主编)。
六、组织方式与进度安排
本次技能竞赛分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9月15日至9月30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会同自治区总工会按照全国技能竞赛通知及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全区技能竞赛实施方案,成立大赛筹备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命题,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
(二)选拔赛(9月30日至11月30日)。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会同各市总工会,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中药调剂职业技能竞赛,并选拔优秀竞赛选手参加自治区决赛。
(三)决赛(12月10日至12月20日)。完成各项竞赛决赛活动。
七、参赛范围与组队要求
(一)参赛范围。
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中药药学服务工作的中医药专业人员。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2.目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机构聘用、人事部门认可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中药药学服务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3年5月1日)。
3.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
4.医德医风好,群众口碑好,责任心强,既往无调配差错和违纪情况。
5.参赛队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换,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的,应书面向组委会申请并征得同意,否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二)组队要求。
1.选拔赛参赛要求由各市、区直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决赛以市、区直医疗机构为单位组队参加。
市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2名参赛队员、1名领队、1名联络员组成。领队由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分管中医药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中医科相关负责同志担任,2名参赛队员分别来自市级、县级医疗机构。
区直医疗机构:每支代表队由1名参赛队员、1名领队、1名联络员组成。领队和联络员分别由1名副院长、1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所有参赛队员均需要参加中药饮片处方审方、中药饮片辨识和中药饮片调剂3个赛项的竞赛。
八、竞赛命题
竞赛题库由自治区中医药局组织专家编写,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区直各医疗机构根据下发的题库自行组织选拔赛。
九、竞赛计分
(一)个人成绩计分。个人决赛总成绩为理论考试、操作技能竞赛2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30%、7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个人决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操作技能竞赛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
(二)团体成绩计分。团体决赛总成绩为参赛队员总成绩相加得分。团体决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参赛队员操作技能、理论考试竞赛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参赛队。
十、奖项设置
(一)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医疗机构的个人决赛总成绩第一名参赛选手,按有关程序推荐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并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个人奖。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医疗机构的决赛个人总成绩第1名为个人一等奖,第2名为个人二等奖,第3名为个人三等奖,第4~10名为个人优秀奖。
(三)团体奖。市代表队参与评奖。决赛团体总成绩第1名的市代表队为团队一等奖,第2~3名为团队二等奖,第4~6名为团队三等奖。
(四)优秀组织奖。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职工参与率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考评细则详见附件2。
各地可参照决赛奖项设置,根据本地实际设置选拔赛奖项。
十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本次技能竞赛既是对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理论知识和临床操作水平的一次检阅,对推动我区中医药行业中药职业能力提升具有示范效应,更是我区中医药工作者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奋力推动广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精神风貌的充分展示。各市、各单位要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广泛宣传动员,认真部署落实,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专业精彩。
(二)紧密配合,有序推进。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要加强与本市总工会沟通协调,就竞赛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联合制定竞赛方案,广泛宣传动员,逐级组织开展竞赛活动,逐级组队参加选拔赛和决赛,扩大中医药影响力,挖掘优秀人才。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相关单位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竞赛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竞赛亮点,持续扩大竞赛影响,营造良好竞赛氛围。各市要注意收集竞赛活动的信息,总结经验,及时将竞赛过程情况详实报送上级部门。
(四)遵纪守则,确保安全。
各地和相关单位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结合实际建立回避机制,精心设计比赛环节,加强资格审查,严禁一切舞弊行为。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各地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竞赛,并落实选拔赛相关经费,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要认真制订卫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竞赛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五)按时报送工作信息。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和各参赛的区直医疗机构请于9月30日前报送1名联络员(附件3)和选拔赛实施方案至指定邮箱。各市及参赛的区直医疗机构于11月30日前完成本地和本单位选拔赛,12月1日前报送参赛代表队成员名单(附件4)及相关资格审查材料(附件5)、选拔赛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
玉林市卫生健康委 肖敏 0775-2580011,13768983373
陈勇 0775-2335706
自治区中医药局 兰卉、谢中英0771-2802993,13978272733
电子邮箱:w3131098@126.com。
附件:1.全区中药调剂职业技能竞赛大纲
2.全区中药调剂职业技能竞赛地方组织工作考评细则
3.全区中药调剂职业技能竞赛联络员回执
4.全区中药调剂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代表队成员名单
5.全区中药调剂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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