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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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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9日
标  题: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中医药科教发〔2023〕11号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9日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立项课题的通知

2023-07-19 19: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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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局直属各单位,区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3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中医药科教发〔2023〕5号)精神,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择优准予基于UPLC-MS/MS细胞代谢组学探究八角茴香抗类风湿关节炎的效应机制”等805个课题立项(详见附件)。现将立项课题下达给你们,请各承担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一、获准立项课题的负责人请731日前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自筹课题申报系统(https://zyzc.gxmi.net),下载打印水印版《课题申报书(合同书)》《课题承担单位人员分工表》《申报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一式4份(其中1份不装订,交给申报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书签订日期为2023年7月19日

二、立项课题负责人课题实施前及时登录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将该课题的研究内容、伦理审查意见、机构审核意见等信息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www.medicalresearch.org.cn按要求如实、完整、准确上传,并根据研究进展及时更新信息。各市、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信息登记工作的落实。

、各市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经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自治区中医药局科教处;区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报送。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或调整课题组成员的,请书面请示我局,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晓瑜、杨艳光,0771-2842106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中医药局科教处408


附件:2023年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项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37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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