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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广西中医药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3-02-21 17:39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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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局直属各单位,区直中医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2023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函》(桂市监函〔2023〕317号)要求,现就征集2023年广西中医药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原则上不予申报。符合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的需要,可以由市场主体制定的,一般不制定地方标准。

(二)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先进性和顺利进行。

(三)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项目制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5个月。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征集范围

中药材、民族特色药材等领域和中医、壮瑶医等医疗卫生、健康生活、文化、养老领域服务业相关标准,重点围绕构建中医、壮瑶医、中药、民族药标准体系,引领中医药等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人群健康等方面。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23年度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各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力量,认真分析标准研制需求,突出重点,做好中医药地方标准的规划与项目申报工作。原则上有尚未按立项计划完成项目的单位,不接受其申报。

(二)申报材料(模版样式详见附件):

1.申报广西中医药地方标准项目的报告;

2.《2023年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4.《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

5.标准草案(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写,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一式七份);

6.调查分析报告(一式七份)。

(三)项目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纸质文本报送至南宁市桃源路35号502室,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包含WORD、加盖公章扫描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晟哲 卢春来。

联系电话:0771-2637945 0771-2811591

电子邮箱:fgjdc@wsjkw.gxzf.gov.cn


附件:1.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项目申报书(样式)

             2.调查分析报告(样式)

             32023年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样式)

             4.XX单位关于申报2023年广西中医药地方标准项目的报告(样式)

             5.有关法律法规对标准的约束性规定(供参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文件下载:

附件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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