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我局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全区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培育项目遴选工作。经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自治区中医药局局长会讨论研究通过,现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培育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2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中医药局医政处。
联系人及电话:黄婉 0771-2843215
邮箱:zyyzc@wsjkw.gxzf.gov.cn
附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培育项目建设城市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附件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培育项目建设城市名单
序号 | 项目建设城市 |
1 | 柳州市 |
2 | 南宁市 |
3 | 梧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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