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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2日
标  题: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公布2022年第四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中医药医发〔2022〕8号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2日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公布2022年第四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的通知

2022-09-22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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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办法》和《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桂林市中医医院备案申请、质控中心专家审核,现将广西中医医疗机构2022年第四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予以公布。

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请备案名单涉及到的医疗机构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程序,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本通知及《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委窗口办理备案登记。

附件:1.2022年第四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

      2.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

2022年第四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

序号

限制类医疗技术名称

医疗机构

备注

1

泌尿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四级)

桂林市中医医院


2

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四级)

桂林市中医医院



附件2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医疗机构名称


(章)





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项目

原核准登记事项

变更后登记事项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所有制形式



服务对象



服务方式



注册资金

(资本)

合计:    万元

合计:     万元

固定资金:万元

固定资金:   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诊疗科目



床位(牙椅)



经营性质



备注

(二)变更理由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联系人:


电话:


邮编:


申请变更登记理由:

保证书

本单位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年   月   日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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