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2〕2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现将《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印发给你们。
请各处室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于8月10日前填报中期整改进度,12月10日前填报整改完成情况,以共同推动2021年度绩效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自治区中医药局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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