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中医药局等7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定制药园”遴选建设的通知》精神,经过组织市县申报、联合推荐、现场答辩、实地评审,自治区中医药局、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乡村振兴局、林业局、药监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七部门联合审议,拟认定广西第二批11家“定制药园”(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中医药局反映。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2615182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中医药局规划产业处
附件:广西第二批“定制药园”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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