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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 星期五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038号提案的答复

2025-06-27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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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桂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广西中医药海外中心,助力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方面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位谋划广西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总体布局,加强政策扶持,近年来,先后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把中医药事业纳入广西“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要内容,明确建设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任务目标和实施路径,依托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药用植物园和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加快中医药国际合作步伐。自治区中医药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资金投入量呈逐年上涨趋势,2023年—2025年分别投入资金(含中央、自治区)300万、375万、380万元,建设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项目,支持开展面向东盟国际论坛活动,培育12个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项目。

二、关于深化中医药服务创新与标准化建设方面

(一)提升医疗服务合作。广西多家中医医疗机构与柬埔寨、老挝、菲律宾等东盟国家的医疗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中医药在海外的临床应用。广西中医药大学在马来西亚成立的“广西—马来西亚中医药中心”,与越南传统医药大学开展“中国—越南中医药中心(暂定名)培育项目”基础工作。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分别与柬埔寨、老挝医院合作建设“柬埔寨宏恩医院壮医馆”“老挝万象湄公河医院壮医馆”,定期选派中医骨干专家坐诊,对柬埔寨、老挝医务工作者开展民族医药特色技术培训1500余人次,治疗病人4000余人次。与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医疗机构签署合作协议,通过远程医疗服务,提升区域内民众的健康水平。

(二)推动服务贸易标准化建设。广西是全国8个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区域之一,有玉林国家级中药材专业市场以及南宁、防城港东兴、凭祥友谊关、靖西龙邦、宁明爱店5个药材进出口口岸。一是推进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自治区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南宁海关等部门推进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2024年,我区中药材进口3.05万吨,同比增长72.3%,进口金额2.3亿元,同比增长32.4%。2025年1—4月,我区通过药食同源改革措施申请进口货值金额4306.3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4.3倍。二是持续推进中药类商品出口贸易。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企业“走出去”,促进广西中药类商品开拓国际市场。2025年1—3月广西中药材出口数量约4141.4吨,同比增长18.6%。广西中药材进口数量约2952.7吨,同比增长203.7%。三是支持中医药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广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获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是我区唯一获批的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自治区商务厅连续3年给予基地100万资金支持。四是推动中医药标准国际化。广西中医药大学牵头实施“广西中药民族药产业集群协同攻关与优势产品提质增效研究”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发布国家标准《肉桂产品质量等级》,3项ISO标准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决议,罗汉果等11款健康食品获得备案。

(三)推进人才培养合作。广西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积极与东盟国家开展中医药领域人才合作交流。广西中医药大学与越南传统医药大学等机构达成中药物质基础研究及海洋药物研发合作意向,与胡志明市传统医学医院签署合作协议,联合越方举办两期“桂派整脊手法”等特色诊疗技术培训124人次。与越南传统中医药大学共建中国—越南中医药现代工匠学院于2025年5月17日揭牌。广西药用植物园面向东盟国家传统医药领域官员、技术专家连续举办广西—东盟传统医药保护与发展培训班、中奥中草药夏令营等国际培训班12期,培训10个国家400余名人员。依托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建设国医大师韦贵康中医骨伤外治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基地,应用“韦氏手法”国内外的医疗单位和诊治机构达100多家。

三、关于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推动中医药产业国际化方面

(一)搭建国际合作平台。成立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中国—马来西亚中医药中心等合作平台。广西药用植物园获批“中国—东盟药用植物保护与利用人培训基地”“中国—东盟青少年‘手拉手’中医药文化传播与交流”等国际合作专项。

(二)打造文化交流平台。成功举办多届大型国际活动,吸引来自东盟、日韩、欧美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参与。2024年世界传统医药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与越南广宁省卫生厅共同举办中国(广西)一越南(广宁)传统医药健康文化大型主题活动,线下近2000余名中越两国群众参加活动,推进传统医药互学互鉴。2025年4月29日,国际医学创新合作论坛发布《2025年国际医学创新合作论坛倡议》,举办药用资源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圆桌会议,来自巴基斯坦、越南、泰国、孟加拉等外国专家参加。

(三)深化科研产业合作。广西中医药大学成立“中国—东盟传统药物研究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联合东盟多国150名专家编撰《中国—东盟传统药物志》(中英文版)并正式出版。广西药用植物园与东盟国家联合开展药用植物资源普查合作,与老挝等36个国家相关机构签订药用植物资源保护、利用合作协议,推进药用植物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老挝卫生部共同编写《老挝草药典》(第一卷),推进老挝药用植物园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广西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与各职能部门协同合作,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广西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促进广西中医药向海外蓬勃发展。

(二)推动标准国际化,拓宽合作领域与市场。积极参与国际中医药标准制定,推动中医药标准与国际接轨。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欧美等发达国家合作,探索在中医药教育、科研、产业发展等多领域合作机会,扩大中医药国际市场份额。

(三)聚焦开放发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深化拓展。推动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播方式,利用新媒体、国际展会、文化交流活动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理念、养生保健知识和临床疗效,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医药了解和认同。

(四)强化教育培养,人才科技协同发展。加强中医药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优化课程设置,增加国际交流实践环节,培养适应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需求的专业人才。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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