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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04号提案的答复

2024-08-26 11:37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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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中医药函〔2024〕80号


秦祖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求变推进全区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202401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和加强统筹协调方面

(一)加强顶层设计,为广西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2020年4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高位谋划广西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产业发展。2020年10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广西中医药大会,部署推进广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提供强劲动能。2021年7月修订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为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和产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2022年先后印发《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3年6月出台《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为广西中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增添新动力。高规格、高标准、深层次的政策文件密集发布,旨在促进多部门协同发挥作用,共同助力广西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前统计部门执行的统计制度是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在全国范围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实施。《统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保障统计调查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的标准化。统计标准只有国家统计局有权制定,地方没有制定统计标准的权限,因此暂时无法实施制订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统计规程。壮瑶医药产业是广西的特色产业,要制订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统计制度,需要在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等有明确的定义,目前广西的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省级统计部门没有制定统计标准的权限,所以由省级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订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统计规程,条件还不具备,暂时无法实施。

(三)产业协同发展。自治区支持桂林市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明确“一城一都一地一中心”四大定位,即世界级山水旅游名城、文化旅游之都、康养休闲胜地、旅游消费中心。四大定位与康养产业发展高度契合,为康养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近年来,自治区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释放活力,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促进广西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5月,自治区中医药局建设三批共40个广西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三批共34个广西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各示范基地建设融入中医药(壮瑶医药)元素,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发展,发挥中医药医养结合特色。

二、关于健全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链,重塑广西道地药材影响力方面

(一)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广西药用植物园(中药材产业科技服务团的团长单位)、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积极选派33名乡村科技特派员到广西开展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与推广工作,2022年累计服务天数达1300多人次,服务基地总规模25万亩,举办中药材种养技术讲座129次,培训技术骨干农户3600多人次,捐赠帮扶种植肥料近1700公斤、罗汉果苗1500余株,有效推动了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为科技兴农富农、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24年,自治区中医药局争取中央补助资金600万元,支持广西药用植物园开展多项研究内容,其中包括药用动植物规范化和生态种植(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建设,组织开展药用动植物技术培训,与企业共建药材种植(养殖)示范基地。2024年5月,广西药用植物园组织专家赴河池市开展中药材种植关键技术培训。

(二)建设中药材示范基地。在广西14个地市建设三批共82个中药材示范基地,推动广西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和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初加工。建设三批共40家“定制药园”,大力推动广西中药材种植(养殖)规范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

(三)优选道地药材。2021年1月,自治区中医药局等八部门遴选肉桂(含桂枝)、罗汉果、八角、广西莪术(含桂郁金)、龙眼肉(桂圆)、山豆根、鸡血藤、鸡骨草、两面针、广地龙10种道地药材作为“桂十味”。2023年5月,自治区中医药局等四部门发布第一批《广西道地药材目录》《广西壮瑶等少数民族道地药材目录》共111种。

(四)搭建高质量发展平台。2023年举办首届广西中医药产业交流大会,召开5个主题会议及19个平行会议,474家单位参展,大会签约105项,意向投资总金额达145亿元。创新金融服务,与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不低于100亿元信贷支持,至2023年末,支持中医药领域贷款余额47.09亿元,同比增加5.87亿元;与广西融资担保集团签订协议,2023年度担保体系支持中医药主体256家3.5亿元,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中医药领域市场。

三、关于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引领产业规模与效益上台阶方面

自治区领导带队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川、重庆、海南等开展招商活动,176支驻点招商工作队在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工作。自治区园区办指导支持南宁市于2024年1月28日举办中国广西进出口中药材贸易中心招商恳谈会,围绕发挥南宁在面向东盟的中药材进出口交易方面重要作用开展招商推介;协助引进诺令医械全产业链项目落户防城港国际医学试验区,于5月17日顺利建成投产。印发《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总体规划》,规划中明确了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7个片区的主导产业方向及目标。其中南宁片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防城港片区协同发展医药产业;玉林片区重点发展医药健康产业。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先后出台《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库实施方案》《广西百家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等方案措施,培育了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广西工业龙头企业。

(二)加快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大力推动广西双蚁药业壮成药瑶药开发生产基地、广西吉祥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中药健康产业工程(一期)、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代中药制剂生产线扩能增效技改等一批自治区“双百双新”“千企技改”项目竣工投产。推动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葫芦娃”品牌系列药品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工程、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产业园、修正集团贵港医药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产业新增量。积极对接北京同仁堂、以岭药业、华润三九等国内龙头企业,并邀请参加广西承接生物医药产业转移招商大会,围绕广西重点园区产业规划,重点推介了广西医药产业发展优势及支持政策,助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

四、关于擦亮广西壮瑶药名片,扩大壮瑶药传承与创新力方面

(一)建成广西壮瑶药材质量标准体系。自治区药监局先后组织广西药品研究检验院、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等十余家单位,采取大合作的方式,开展壮瑶药材的基础和质量控制研究,历时十余年,高质量编制了广西壮瑶药材质量标准,先后颁布了3卷《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和2卷《广西壮族自治区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一卷、第二卷)》,5卷壮瑶药材质量标准共收载壮药材490个品种、瑶药材314个品种(包括瑶药材的“五虎”“九牛”“十八钻”“七十二风”等104种老班药)。壮药材质量标准是壮医药发展史上第一次由政府将壮药材的法定名称、用法用量及质量控制要求以法定标准的形式予以制定颁布,为以壮、瑶民族药材为组方药味研制医疗机构院内制剂或研发中药民族药新药提供了法定标准。

(二)构建具有广西地方特色的中药炮制标准体系。首先,2023年编印出版《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2年版)。2018年,自治区药监局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2年版)的编制工作,组织药品检验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反复论证,于2023年12月正式出版,该规范共收载185个品种,涉及饮片规格212种,在总结广西中药饮片炮制加工经验的基础上保留了传统炮制方法及用药习惯,对中药饮片的炮制工艺进行研究并确定合理的炮制方法和技术参数。其次,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及地方习用药材标准审定和发布程序(试行)》,先后发布了滑鼠蛇、灰鼠蛇、铅色水蛇、眼镜王蛇、眼镜蛇等民族及地方习用药材标准,助力广西在养蛇类企业转产转型。支持梧州市中医医院制定小叶三点金、红背丝绸、短冠东风菜等3项民族及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立项申请,采取切实措施支持该院医疗机构制剂“蛇药酒”及“蛇伤胶囊”提升制剂质量控制标准。再者,打造“桂制剂”品牌。2024年7月遴选出痛风立安胶囊等23个“桂制剂”目录和血通肠溶胶囊等9个“桂制剂”培育目录,推动了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创新能力建设,形成了“桂制剂”品牌。

(三)开展广西中医药学术传承暨古籍、秘方、验方挖掘研究。2023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广西中医药学术传承暨古籍、秘方、验方挖掘研究项目,支持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开展古籍研究利用,支持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开展民间秘方验方挖掘研究,支持防城港市中医医院、三江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柳江区中医医院开展学术传承试点项目。

(四)扩大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影响力。2022年,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总工会等部门共同主办了广西第一届中药壮瑶药药膳大赛,赛程历时6个月,全区共159家单位、451支参赛队报名参赛,48支参赛队进入总决赛,50余家参展单位集中展示了传统民族特色食养食疗产品、药膳原料和药膳科研成果,初步呈现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中医药产业链融合新局面。2023年10月,2023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在广西巴马举行,200余名国内外嘉宾共同探讨传统医药与健康旅游发展合作等话题,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国际合作步伐,推动健全中医药(壮瑶医药)领域的合作机制,提高中医药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2023年安排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资金195万元,用于支持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单位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项目建设,加大力度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开放发展,深化中医药(壮瑶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向海外传播,通过1-2年的培育期,争创国家级中医药海外中心、合作基地、合作平台。2024年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用于恭城县、资源县、罗城县等现有少数民族地区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健全现代化管理制度,突出民族医药特色,提升少数民族地区中医药服务能力。2024年7月,认定了6家药食同源培训中心和4家培育基地、12家药食同源推广中心和4家培育基地,进一步推动我区药食同源产业的推广发展。

(五)培养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发展人才。自治区中医药局始终致力于培养一批中医药产业复合型人才,搭建产业链上下游人才培养渠道与平台,促进药膳品系研发。第一,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养生保健人才培训。自2020年以来,总共举办了16期康养人才培训班,累计培训学员1400余人次,规范建立阶梯式人才培养管理模式,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水平。第二,开展药膳人才培养。2022年举办了2期广西中药(壮瑶药)药膳食疗培训班及2023年举办了1期广西中药(壮瑶药)药食同源技术规范及推广业务培训班,累计培训500余人次,提高学员食药物质目录和药性的理解及运用,建立和完善药膳研发专业团队,切实加快培养既懂中药、又会烹饪的复合型人才。

五、下一步计划

(一)培育药食同源促进健康养生。开展药食同源培训推广中心遴选工作、“十大药膳”和区域特色民族药膳标准制定,举办广西第二届中药(壮瑶药)药膳大赛,举办“中医药科技成果直通车药食同源专场”,推动药食同源相关成果及产品的转化。

(二)实施产业人才赋能行动。联合开展职业化培训试点工作,结合中医药(壮瑶医药)康养人才培训,推进康养人才分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人才信息库建设,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业态创新。

(三)自治区园区办加快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产业园区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并抓好贯彻落实,着力补链延链强链建链,加力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速壮大医药产业。指导支持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南宁、防城港、玉林片区加快发展医药产业,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医药产业项目落地见效。

(四)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大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力度。持续支持有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中医药企业做优做精做大,壮大一批有行业影响力的专精特新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千企技改”“双百双新”等项目,加大力度引导中药重点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

(五)自治区统计局在现行的统计制度下,做好各项统计工作,包括“中草药材”的种植面积、产量以及“中成药”“中药饮片加工”的产量、产值和增加值统计工作,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规范、定期的统计数据,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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