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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0-08-28 16:35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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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农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推动建设“中国(广西)自贸区中医药跨境产业示范区”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

我区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将中医药产业发展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谋划,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并积极开展“十四五”民族医药发展专项规划谋划工作。同时,编制形成了《关于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四个一百”大健康产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系列文件,明确了我区健康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在用地、资金、人才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优惠力度大、可操作性强的保障措施,为我区健康旅游、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中医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

“十三五”以来,我区共争取15.97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支持我区34个县级中医医院和5个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桂林市中医医院、柳州市中医医院)建设。积极做好民族医药产业项目储备工作,2019年7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中医药局启动了“三个一批”项目遴选工作(中医药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共评选出“三个一批”示范项目近50个。2019年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认定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广西药用植物园两个中药资源创制工程研究中心为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2020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专门安排3600万元支持8个脱贫摘帽县的中药材产业项目,积极组织中医医院等医疗卫生项目申报新增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相关项目正分批申报办理。

三、出台支持政策,打造跨境产业合作区

2019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53号)共30条,崇左片区出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发展支持政策》,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推动“通道经济”向“口岸经济”转型升级,打造跨境产业合作示范区,为建设“中国(广西)自贸区中医药跨境产业示范区”创造了政策条件。

四、制定工作计划,推动相关项目建设

2020年2月,自治区商务厅(自贸办)印发《2020年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工作要点》(桂自贸指办发〔2020〕20 号),明确指出要推动凭祥市福友中草药加工项目建设,同时要求完善友谊关等片区中心区域的产城配套基础设施。2020年4月,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 2020年工作计划》(桂自贸指办发〔2020〕42号),积极指导崇左片区做好与自治区相关单位的对接,力争将凭祥市盟区健康产业科技园中草药加工项目及燕窝加工项目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积极推动崇左片区中草药相关重大项目建设,为建设“中国(广西)自贸区中医药跨境产业示范区”创造基础条件。 目前,自治区商务厅(自贸办)正在积极指导崇左片区建设中国东盟国际中药材·调味品产业城,项目分二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是以中药材、调味品、香料为主要商品的口岸交易集散中心。一期工程涵盖了加工生产中心、冷链仓储中心、商贸展销中心、B2B商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及品牌孵化中心六大核心功能,预计2020年投产。二期计划于2021年开工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冷链仓储、标准库房等。

五、积极推动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

一是积极搭建国际和地区交流合作机制平台。通过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合作交流中心,搭建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合作平台,推动与东盟国家在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和交流。支持广西药用植物园与澳门大学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组建桂澳道地药材联合创新研究中心,与华大基因、澳门大学共同实施“药用植物4.0计划”。支持广西中医药研究院与澳门科技大学签订《关于开展民间习用药质量标准研究的合作协议》,依托广西质量标准研究重点实验室(广西中医药研究院),推进健康产品开发。二是开展跨境药用植物资源普查合作。广西药用植物园协助老挝开展药用植物资源普查,联合编写《老挝草药典》,为老挝药用植物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中医诊疗服务跨境交流合作。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与柬埔寨宏恩医院签署合作协议,在宏恩医院设置中医科(壮医),由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派出专家医师坐诊,进一步扩大中医药壮瑶医药诊室的辐射领域,并开展远程会诊,为柬埔寨的多名病患提出治疗方案并形成书面就医及康复方案。四是加强中医药教育合作,培养高端人才。大力支持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药用植物园等机构开展国际教育、培训合作,形成了以东南亚国家和港澳台地区为主、覆盖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对外中医教育格局。五是积极抓好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通过实施广西壮医药国际合作交流基地和中国—东盟药用植物保护与开发国际合作项目,进一步推动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中医药局等部门一起,充分发挥我区丰富的中药资源优势和独特的区位优势,结合部门职责,积极推动建设“中国(广西)自贸区中医药跨境产业示范区”,支持自贸试验区中医药开放发展,大力发展自贸试验区中医药服务贸易,深化与东盟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传统医药交流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感谢您对广西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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