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2年02月10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22〕12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0日 |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广西2030”规划》等精神,结合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出台了《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20〕9号)等政策文件,统筹中医药壮瑶医药医疗、保健、人才、科研、产业、文化、国际合作协调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成立中医药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医药救治专家组,形成中西医临床协同救治机制和广西特色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医药参与率97.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6个百分点。
医疗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中医壮瑶医医疗资源总量稳步上升,全区已建设县级以上公办中医医疗机构104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1076个,9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区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2455.88万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19.99%;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37809张。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例、中医总诊疗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比例和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壮医经筋针刺、瑶药热熨治疗等17项民族医技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建成三级甲等民族医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和二级甲等瑶医医院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医院。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柳州创新实施医疗联合体“三江模式”得到国家中医药局的肯定和推广。
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高。完成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广西普查,初步查清广西拥有药用资源7506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建成1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3个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药材质量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通过国家药监局认定。新增中医药领域2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4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约500项,获得广西科学技术奖25项。
人才培养取得新成效。拥有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2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53名、全国基层名老中医专家48名、广西名老中医196名。培养一批青年岐黄学者、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和全国中医药骨干人才。建成各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37个、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2个。建成13个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10个自治区级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2.18万人。开展中医名医名家走基层行动,培训乡镇及以下中医技术人员1.55万人次。
健康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中药材种植面积约700万亩,规模以上中药生产企业110多家。遴选“桂十味”道地药材和31种区域特色药材。遴选建设25个中药材示范基地、16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0个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和8个“定制药园”,推动中医药和养生保健、健康旅游、养老产业等有机结合。南宁市、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信和信桂林国际智慧产业园成功入选首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单位。
文化推广成果显著。积极搭建中医药合作交流平台,形成以东盟国家和港澳台地区为主、覆盖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医药领域对外开放合作新格局。利用中医中药中国行等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和中医药文化推广。举办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等重大活动。与老挝联合开展药用植物资源普查,编写出版《老挝草药典》;联合东盟7国编撰出版《中国—东盟传统药物志》;与马来西亚拉曼大学共建中国—马来西亚中医药中心。
(二)面临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为新时代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指明了方向。中医药在维护人类健康、参与全球卫生治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面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国内外的关注度和认可度显著提升,中医药事业迎来了振兴发展的最佳战略机遇期。“十四五”时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转变,中西医并重和多学科协同发展的优势明显。
广西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等一批国家级重大开放平台推进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高水平、高质量、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日益增长,为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同时,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仍然面临各种挑战。各市、县(市、区)相关行政管理机构不健全;中医药壮瑶医药融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机制尚不健全;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发展不均衡,高层次人才短缺;产学研联合攻关及成果转化能力亟待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品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和现代科学相结合相促进,不断释放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加快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标准化、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构建广西特色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创新体系和产业体系,全面推进健康广西建设,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高质量的中医药壮瑶医药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传承精华、创新发展。坚持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理论、原创思维和技术方法,传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精华,与时俱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产业创新发展。
坚持发挥优势、特色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挖掘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高质量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服务和特色产业。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发展。坚持以解决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产业存在问题为导向,结合目标导向深化改革,强优势、补短板,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高质量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城乡均衡发展,坚持中医药壮瑶医药医疗、保健、人才、科研、产业、文化、国际合作协调发展。
坚持开放合作、共赢发展。按照“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种资源,发展壮大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产业。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中医药民族医药强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创新发展能力大幅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中医药壮瑶医药对推进健康广西建设、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
——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统筹优质中医壮瑶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实现设区市三级中医类医院、县办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古典医籍精华的挖掘和梳理,推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成果。
——高素质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建成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中医临床教学基地以及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打造支撑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产业发展的各类人才队伍。
——中医药产业稳步发展。培育壮大一批中医药企业,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建成一批中药材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和“定制药园”,提升中医药在健康产业中的贡献度。
——文化传播能力显著提高。打造“十个一批”文化品牌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稳步提升,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开创文化传播新局面。
——国际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丰富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等重大活动的举办形式,建成一批对外交流合作示范基地,创建一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服务贸易进一步发展。
展望2035年,基本实现中医药壮瑶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优质高效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壮瑶医药为全面推进健康广西建设、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更大的贡献。
专栏1 主要发展指标 | ||||||
序号 |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1 | 卫生健康资源 | 中医类医疗机构数 | 个 | 2135 | 2857 | 预期性 |
2 | 中医类医院数 | 个 | 132 | 138 | 预期性 | |
3 | *达到二级甲等中医类医院水平的县级中医类医院数 | 个 | 47 | 52 | 预期性 | |
4 |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 | 张 | 0.76 | 0.85 | 预期性 | |
5 |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0.44 | 0.62 | 预期性 | |
序号 |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6 | 卫生健康资源 | 每万常住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 | 人 | 0.22 | 0.4 | 预期性 |
7 | 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 | % | 54.92 | 60 | 约束性 | |
8 | 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覆盖率 | % | 94.59 | 100 | 预期性 | |
9 | 设置康复(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比例 | % | 57.78 | 75 | 预期性 | |
10 | 三级公立综合性中医类医院设置发热门诊的比例 | % | 95 | 100 | 预期性 | |
11 | 设置老年病科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中医类医院比例 | % | 12.22 | 60 | 预期性 | |
12 | 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 % | 93.33 | 94.26 | 预期性 | |
13 | 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的二级妇幼保健院比例 | % | 61.45 | 70 | 预期性 | |
14 | 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床位数 | 张 | 3659 | 5890 | 预期性 | |
15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 % | 86.62 | 100 | 约束性 | |
16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87, 54 | 100, 72 | 预期性 | |
17 | *高等院校中医类专业在校生人数 | 万人 | 3.62 | 4.2 | 预期性 | |
序号 |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18 | 卫生健康服务 | 中医总诊疗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比例 | % | 19.99 | 20 | 预期性 |
19 | 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例 | % | 12.24 | 16.81 | 预期性 | |
20 |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 | 76.23 | 85 | 预期性 | |
21 |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 | 69.25 | 75 | 预期性 | |
22 | 中医药产业 | 中医药健康服务总规模 | 亿元 | - | 500 | 预期性 |
23 | *中药材种植、养殖业产值 | 亿元 | 150 | 180 | 预期性 | |
24 | *规模以上中药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 亿元 | 150 | 300 | 预期性 | |
25 | 健康文化 | 广西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 % | 16.6 | 25 | 预期性 |
说明:标注“*”指标为广西特色指标。
三、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
(一)做大做强中医壮瑶医医疗机构。
依托龙头中医壮瑶医医疗机构,争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全面实行体现中医药壮瑶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一批具有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提升市级中医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支持中医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支持建设广西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提升中医救治能力。
(二)完善基层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网络。
推进县级中医类医院提档升级,提升县级中医类医院处理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等能力。所有县均建有中医类医院,力争市、县新增三级中医类医院5个以上。每个县级中医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能提供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中医诊所实施备案制管理。支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
(三)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健康服务能力。
加强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中医壮瑶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继续推进自治区级中医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加强住院病案首页质量控制。遴选一批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适宜技术。建设自治区、市、县三级中医治未病示范中心。遴选推广一批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等中医适宜技术防治试点。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康复服务,推动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中医类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建设,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
(四)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将中医类医院纳入应急管理与救治体系统筹建设,建立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制度,推动中医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高效协同。推动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打造高水平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加强医务人员中医药壮瑶医药应急医疗技术培训,探索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建立中医药部门和专家队伍。进一步加强广西医药储备中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储备,保障重大灾情、疫情及突发事件的用药需求。
(五)大力发展智慧医疗。
围绕“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一云承载、一网通达、一池共享、一事通办、一体安全)政务数据治理新模式要求,建设智慧中医类医院和互联网中医类医院。优化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探索和推广“中医药+智慧药房”建设,实现电子处方、中药煎煮、送药上门、用药咨询等一站式药事服务。
(六)提升中西医结合协作能力。
开展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试点工作,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将中西医结合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鼓励科室、医院、医疗共同体、医疗联合体及医疗集团内开展中西医协作。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类临床科室建设。对医院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其具备本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
专栏2 提供高品质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 |
1.推进中医壮瑶医医院建设。力争建设1个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7个市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支持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二期工程(南地块)、广西骨伤医院经开区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凤岭南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医院等项目建设。加强百色、崇左市三级中医类医院建设。推进资源、苍梧、东兴、上思、大化、乐业6个县(市)中医类医院建设。推进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医院提档升级。 2.基层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遴选支持40个县级中医类医院牵头的县域医疗共同体开展综合能力提升建设。依托二级及以上县级中医类医院,建设50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力争市、县新增三级中医类医院5个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1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旗舰”中医馆。鼓励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 3.推进中医壮瑶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建设。以骨伤、肛肠、儿科、皮肤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脑病、肾病、周围血管病、康复(医学)科、治未病科、壮瑶医科等为重点,遴选建设60个自治区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培育100个市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开展16个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11个中医外治法示范基地建设。针对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遴选20种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建设11个自治区中医特色康复服务示范医院。鼓励创建国家级中医康复中心。100%的三级中医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 4.中医药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1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1个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支持三级中医类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及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的临床实验室等建设,支持二级中医类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呼吸科等建设,开展疫病防治、院感防控及急诊急救知识培训。将符合条件的中医类医院纳入院前急救体系。 5.建设“互联网+中医药”信息平台。依托实体医院建设20个智慧中医类医院,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支持县级中医类医院建立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 6.提升中西医协同救治能力。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建设,形成并推广10个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和70%。 |
四、建设高素质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队伍
(一)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院校教育。
深化医教协同,强化医院教学和人才培养职能。推进中医药课程教材体系改革,完善中医药学科体系,强化中医基础类、经典类、疫病防治类学科建设。改革中西医结合教育,探索“西学中”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新模式,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持续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局共建广西中医药大学。鼓励医学院校增设中医药相关专业。
(二)深入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
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强化过程管理和培训考核,培养中医理论功底扎实、中医临床技能突出的合格中医住院医师。探索建立自治区中医药继续教育体系,健全和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强化中医药壮瑶医药继续教育学习结果应用。
(三)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师承教育体系。
推进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适应多层次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培养需求的师承教育指导老师队伍。鼓励名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壮瑶医药继承人才。
(四)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后备人才团队建设,持续加强桂派中医大师、广西名中医和青年岐黄学者等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构建领军人才、优秀人才、骨干人才有机衔接的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梯队。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基层人才培养。培养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产业技能人才,建立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实训基地。
专栏3 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培养计划 |
1.实施广西名中医培养工程。培养10名桂派中医大师。遴选60名广西名中医。建设100个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广西名中医、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及中医药学术流派工作室,培养不少于1000名继承人。实施“名中医八桂行”项目,支持建设30—50个名中医工作站。每年遴选40个名中医团队定期到县级医疗机构开展帮扶活动。 2.实施广西岐黄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10名中医药临床技术或科研有突出成绩的广西岐黄学者、30名广西青年岐黄学者、100名广西中医药优秀人才、2000名广西中医药骨干人才。建设6—8个支撑广西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岐黄人才培养的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平台。 3.实施广西薪火人才培养工程。招收1100名(本科、高职)中医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加强13个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0个自治区级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能力建设。对4000名中医住院医师开展规范化培训,对800名中医全科医师开展转岗培训。 |
五、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技创新发展
(一)构建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技创新平台。
完善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和协同创新网络。加强中医药领域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循证医学评价中心等研究平台建设,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继续支持原有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强化中医药防治突发疾病应急平台研究能力建设。
(二)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科学研究。
支持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基础理论、临床评价、循证评价和疗效机制等研究。围绕“桂十味”道地药材及31种区域特色药材,开展中药种质资源保护、种植养殖、产品开发等研究。加强对基于古代经典名方、验方、秘方中药新药的研发,鼓励研发医疗机构制剂、开展特色临方炮制。积极探索建立中药真实世界研究证据体系。推进智慧化中医药产品研发,鼓励研发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和智能康复器械产品。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健全赋予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权益保障机制。支持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建设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鼓励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支持公立医院牵头或参与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专栏4 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技创新发展工程 |
1.中医药壮瑶医药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建设创新平台。力争建设1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力争建设1个中西医结合或壮医药临床研究中心。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争创一批国家中医药局重点研究室。推动建设广西—东盟传统药物研发中心。 2.中药壮瑶药品质提升支撑技术研发。以“桂十味”道地药材及31种区域特色药材、药食同源药材为研究重点,开展药材全产业链过程研究,开展广西壮瑶药材国家标准和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来源于广西特色药材的保健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产品、日化品、中兽药等开发研究。 3.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研发及特色中成药二次开发。重点开展来源于名医名家、医疗机构制剂的新药研发,古代经典名方、医院中药协定方的中药复方制剂研发,开展质量标准提升、新工艺、新剂型、新给药途径、新适应症等关键技术研究。 4.中医药壮瑶医药防治重大疾病技术研究及应用。重点围绕广西常见病多发病,开展恶性肿瘤、妇儿疾病、心脑血管、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消化系统等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
六、协调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中药壮瑶药资源保护。
加强广西道地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建立和完善药用动植物保护(小)区、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库(圃)和药用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建立中药材动态监测体系,实现对重点发展药材品种的价格、质量与资源量的动态监测、评估及预警。推进药用植物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试点实施。
(二)推进中药材良种繁育与生产基地建设。
制定发布广西道地药材目录。支持建设药用植物分子育种平台。推动制定种子种苗标准,建设中药材优良种子种苗专业化繁育基地。建设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定制药园”。重点打造“桂十味”品牌,加强道地药材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努力打造“一县一品”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发展模式。
(三)推进中药壮瑶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瞄准国内领军企业,加大重资产招商力度,引进国内医药龙头企业以及行业上下游配套龙头企业,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行业战略性重组,加快实现广西中医药产业规模提升。壮大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规模。鼓励围绕中医养生保健、诊疗与康复,研制生产便于操作、适于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
(四)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培育一批康复理疗、养生保健、科普研学等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治未病的优势,探索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模式,支持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机构,推进医养服务综合体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五)加强中药壮瑶药产业保障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中药材及相关产品的第三方质量检测体系、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鼓励医疗机构、制药企业优先采购中药材示范基地和“定制药园”生产的、可溯源的中药材。建立健全中药材生产、加工、运输配送、仓储和中药饮片、中成药全产业链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完善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符合中药材现代化物流体系标准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
专栏5 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提升工程 |
1.中药壮瑶药资源保护工程。对50种广西道地药材的种质资源实行定期和专题普查,动态监测其价格、质量与资源量。梳理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广西普查成果,建设普查实物库、数据库,编撰系列专著。出版《广西中药资源大典》县卷、专题卷、民族药卷等系列丛书。建立药用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建设稀缺、贵重、道地、海洋药材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基地,力争建设1个国家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收集保存东盟地区2000种药用植物物种,建立面向东盟的药用植物分子育种平台。建设药用植物基因库,开展广西地产药材100种原种保存工作。 2.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建设珍稀濒危中药材野生抚育、人工繁育基地。以“桂十味”道地药材和31种区域特色药材为重点,确定2个国家级、5个自治区级中药材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建设10个区域性道地药材优良种苗繁育示范基地,建设1个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检验监督站,建设50—70个中药材示范基地和30个“定制药园”。 3.推动中药壮瑶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中药材加工和饮片炮制技术工程中心,建设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培育壮大广西中医药龙头企业,支持中医药产业园区建设,扶持中医药企业技术改造和生产研发基地建设。 4.中医药+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推进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西江生态旅游带建设,支持河池市大健康和文旅产业集群建设。遴选建设30个自治区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
七、扎实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一)深入挖掘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精髓。
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传统知识收集保护,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挖掘整理。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的活态传承,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学术传承工作试点;开展民间秘方、临床验方挖掘研究,整理老药工制药、鉴定、炮制技术。
(二)弘扬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
持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建设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开展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建设一批博物馆、体验场馆、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利用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方法。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丰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形式。开展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
(三)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物设施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对中医药壮瑶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类保护,对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对集聚区实施整体性保护,对濒危项目和中医药壮瑶医药代表性传承技术实施抢救性保护。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项目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四)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产业。
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与旅游、养老、保健、休闲、娱乐等融合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产业。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精品行动,引导创作一批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精品和创意产品,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与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服务。
专栏6 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工程 |
1.中医药壮瑶医药活态传承工程。开展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技术方法和临证方药挖掘整理和应用推广。开展对民间中医药壮瑶医药技术方法的整理和利用。建立中医药壮瑶医药古籍数据库。 2.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与弘扬工程。建设广西中医药博物馆。力争建设2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新增2—3个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出5个中医药优秀文化作品。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进校园、社区,遴选3批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建设30个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 3.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普工程。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推出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普节目、栏目。推出一批科普读物及产品。建立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队伍。 4.“十个一批”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内涵提升工程。开展推广宣传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非遗项目、创作一批面向不同受众的中医药文化作品、举办一批有影响力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支持中小学建设一批中医药校园文化知识角等“十个一批”文化内涵提升工程,提升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在海内外的文化影响力。 |
八、构建中医药壮瑶医药开放发展新格局
(一)开展国际创新合作。
支持中医药壮瑶医药机构“走出去”,与海外及港澳台地区,尤其是与东盟国家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支持中医药海外中心、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和中医药国际文化传播项目建设,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向海外传播。鼓励社会力量共建一批中医壮瑶医海外诊所、海外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中外友好中医医院和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园。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国际教育合作,注重在实施“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中相关专业领域的人才引进,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国际人才培养交流合作。
(二)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争创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利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等平台,探索发展“互联网+中医药贸易”。依托口岸建设药材贸易加工区,做大做强中药材专业市场,打造中国—东盟中医药传统医药贸易大通道;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合作。
专栏7 中医药壮瑶医药开放合作工程 |
1.中医药壮瑶医药开放合作项目。建设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传统医药国际合作平台。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中药材贸易加工区和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广西)。建设桂澳道地药材联合创新研究中心和桂澳中药质量研究联合实验室等项目。 2.中医药壮瑶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丰富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等重大活动的举办形式,支持举办广西中医药产业博览会。支持中国—东盟传统医药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 3.中医药壮瑶医药海外弘扬工程。建设1—2个中医药国际合作平台、2—3个中医药壮瑶医药海外中心、2—3个中医药壮瑶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基地。 |
九、全面深化中医药壮瑶医药改革
(一)建立完善评价体系。
建立符合中医药壮瑶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强化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考核,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研究优化中医药壮瑶医药临床疗效评价体系。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科研评价体系,通过同行评议和引进第三方评估,建立有利于中医药壮瑶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
(二)完善价格和医保政策。
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和中医药壮瑶医药医保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壮瑶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壮瑶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壮瑶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推进公立中医类医院综合改革。
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公立中医医院章程,推动三级中医类医院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支持具备条件的三级中医类医院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全面开展三级、二级公立中医类医院绩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适应中医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在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总量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基本医疗费用保持平稳的基础上,支持其提供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非基本医疗服务。
(四)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
支持防城港市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创新传统医药产业发展模式。选取2—3个市县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综合改革试点,为全面深化中医药壮瑶医药改革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带动作用。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始终坚持党对中医药壮瑶医药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切实提高应对风险挑战、领导中医药壮瑶医药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联动机制建设,形成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的合力。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地方规划、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建立健全中医药壮瑶医药管理体系,明确承担中医药壮瑶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提高管理部门的治理能力。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鼓励行业组织承担更多的公共服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强化各部门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合理运用贴息、补助、奖励、资本金注入等方式,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贷款向中医药壮瑶医药领域倾斜。
(三)强化信息保障。推动中医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推进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及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规范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按照国家中医药局的部署要求,建立广西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推进中医药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中医药产业发展。
(四)强化法治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监管机制。健全中医药壮瑶医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增强全民中医药壮瑶医药法治意识。进一步健全壮瑶医标准体系,重点加强壮瑶医循证医学评价、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的制定、推广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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