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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日 星期四

《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21-2025年)》政策解读

2020-12-31 19:00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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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制定了《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立足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中国特色康复医学,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康复服务,减轻家庭和社会疾病负担。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依托现有资源布局建设一批中医康复中心,三级中医医院和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分别达到85%、70%,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鼓励其他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普遍能够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中医药康复服务条件显著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范围得到拓展,中医药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人员数量明显增长,中医药康复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出并转化一批科研成果,基本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康复服务需求。


    三、主要框架

《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组织实施、组织保障六个部分。《方案》中提到主要任务有四个方面,一是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提供机构建设和管理,二是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三是加强中医药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四是加强中医药康复科研创新能力建设。

《方案》中列出了三项重点项目,一是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二是中医药康复人才培养项目,三是省级中医康复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方案》在组织实施中指出,2020年12月—2021年1月为《方案》启动阶段,2021年2月—2025年12月为《方案》实施阶段,在此期间每年11-12月需进行年度总结,2025年10-12月将进行总结评价。


相关链接: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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