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 |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05日 |
标 题: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肥胖、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国中医药综结合〔2024〕18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教育厅(教委)、卫生健康委、体育行政部门、疾控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疾控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肥胖、脊柱侧弯防控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开展儿童青少年肥胖和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试点工作。经审核,确定北京市西城区等52个地区(含试点地市和试点省份)为儿童青少年肥胖或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试点地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地区对照试点目标、干预对象、试点任务制定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肥胖或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于2024年7月22日前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与少数民族医药司备案(一式五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支持试点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儿童青少年肥胖、脊柱侧弯防控纳入地方政府民生工程或地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试点地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与教育、卫生健康、体育、疾控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动衔接机制,切实推动试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中的困难问题。
三、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教育、卫生健康、体育、疾控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评估,试点周期内,每年12月31日前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与少数民族医药司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典型经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制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过程管理和效果监测评估。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与少数民族医药司
张妮莉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 编:100027
电 话:010—59957694 59957659
邮 箱:zhangnili@natcm.gov.cn
联系人: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刘娜
电 话:010—66096231
联系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司 孙孝雄
电 话:010—68792079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陈璐
电 话:010—87182106
联系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免疫规划司 熊妍
电 话:010—6879235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
2024年7月5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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