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0日 |
标 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儿科建设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国中医药医政函〔2023〕23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4日 |
国中医药医政函〔2023〕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儿童健康中的重要作用,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推动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下同)儿科高质量发展,满足广大儿童中医药服务需求,现就加强中医医院儿科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理配置资源,加强中医医院儿科设置
中医医院应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及儿童中医药服务需求,设置儿科门诊、病房床位,配备儿科医师。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应普遍开设儿科门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开设儿科病房,有条件的三级中医医院可设置儿科急诊,国家中医儿科优势专科应设置儿童重症监护室。到2025年,实现全国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儿科设置全覆盖,二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80%以上设置儿科,少数民族医医院结合实际设置儿科。
二、落实功能定位,统筹推进中医儿科分层发展
中医医院儿科在医疗活动中应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县级中医医院普遍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地市级中医医院儿科在常见病、多发病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方法,重点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加强儿科急诊建设,强化院前急救。省级以上中医医院儿科注重提升儿科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救治能力,组建专科研究团队,积极开展临床科研工作,提升优势病种临床疗效。
三、围绕优势病种,提升临床疗效和服务效率
二级中医医院应加强中医儿科专病门诊建设,三级中医医院应积极开展儿科亚专科分化。以小儿肺炎、哮喘、紫癜、遗尿、皮肤病、自闭症、抽动症、多动症、性早熟及生长发育迟缓等中医诊疗特色突出、疗效确切的儿科疾病为主攻方向,总结临床经验,优化诊疗方案。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及心理性疾病,积极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进行干预。有条件的三级中医医院儿科设置儿童心理咨询门诊,提供儿童心理问题咨询指导。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置儿童康复门诊或儿童康复科,对各类疾病导致的功能障碍患儿、残疾儿童提供中医药综合服务。
四、拓展绿色疗法,推广小儿外治适宜技术
中医医院儿科应在门诊设置小儿外治室,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置儿童中医综合治疗区。针对病因明确、中医特色突出、疗效确切的发热、咳嗽、鼻炎、食积、腹泻、遗尿等儿童常见病,推广应用小儿推拿、中药药浴、穴位贴敷等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加强药事管理,确保儿童用药安全
中医医院应加强儿科用药管理,通过处方审核、处方点评、药学查房、药学会诊、合理用药干预、治疗药物监测等多种方式,杜绝抗生素、激素等化学药物的滥用。加强儿科临床药学专业人才培养,有条件的医院可提供儿科特色药学门诊服务,指导精准用药。中医儿科发展较好的省级中医医院和中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儿科积极开展中药毒理研究,确保儿童用药安全。
六、优化儿科中药剂型,方便患儿服用
中医医院应梳理总结好本院名老中医临床诊疗经验和科室协定处方,支持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和创新剂型开发,使儿科中药制剂更加方便服用和存取,患儿和家长更易于接受。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协调药监、医保等部门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儿科中药制剂备案工作,支持应用广泛、疗效确切的儿科中药制剂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七、加强儿科专科护理,提升护理内涵
将中医护理特色优势与儿童疾病特点相结合,根据儿童生理、心理及疾病特征,从病、证、症入手制定多元化的儿科综合护理方案,加强中医特色护理培训及管理,提高护士职业技能和中医儿科特色护理质量。
八、坚持培育为主,加强中医儿科人才队伍建设
在中医医院内部薪酬分配机制中向儿科倾斜,保障儿科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平均水平。搭建国家—省—市—县中医儿科建设交流平台,加强中医医院儿科医师及护理人员培训,培养一批中医思维牢、实践能力强、临床疗效好的中青年骨干人才。在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中招收中医儿科专业本科毕业生。支持中医医院对临床类别儿科专业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和技能轮训,逐步做到“能西会中”,并在学习时间、薪酬待遇等方面予以保障。
九、注重跟师学习,传承名老中医诊疗经验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做好儿科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工作,依托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成立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遴选学术经验继承人跟师学习。支持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儿科名老中医药专家开展临床带教工作。落实《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对表现优异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在申请人才项目、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十、加强专科联盟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国家中医儿科优势专科应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牵头组建专科联盟,通过学科帮扶、项目合作、技术推广、学术交流、科研协作等形式,推进优质儿科资源下沉,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流程,形成“国家级优势专科往前带,省级优势专科均衡建、县级优势专科有序跟”的中医儿科专科集群。专科联盟牵头单位要对派出帮扶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中医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师的儿科疾病诊治能力。
十一、发挥中医整体优势,提升儿童健康水平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中医医院要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中医健康教育活动,普及中医药防治疾病知识,引导儿童青少年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通过科普图文、动画视频、网络教学等形式,建设涵盖孕期保健、新生儿护理、婴幼儿养护、学龄期健康管理和心理辅导等内容的儿童保健和中医健康文化传播平台。
十二、建设中医儿科质控中心,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设置省级中医儿科质控中心,有条件的地市设置地市级中医儿科质控中心,并将质控组织延伸至有条件的县区。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中医儿科质控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质控中心的指导考核,提高质控中心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医医院儿科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中医医院儿科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先进带动后进,形成良好行业发展氛围。各中医医院要加强本机构儿科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不断完善促进中医儿科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机制和配套措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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