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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医药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6-02-27 15:56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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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及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拟订民族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

(三)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

(六)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七)参与制定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指导中医药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

(八)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

(九)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对外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自治区本级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30号),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内设处室有5个,具体为:办公室、规划产业处、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医政处、科技教育处。

(二)二级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自治区中医药局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4个,全部为公益二类单位,具体包括: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广西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编制情况

自治区编委核定我局机关及所属部门人员编制680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事业编制627名、机关后勤控制数29名。

(二)实有人数情况。

1.在职实有人数56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541人。

2.离退休人员570人。其中:退休人员570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总预算44354.0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上年42499.19万元增加1854.88万元,同比增长4.36%。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总预算44354.07万元,同比上年42499.19万元增加1854.88万元,同比增长4.36%。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18.71万元同比上年15026.69万元增加192.02万元,同比增长1.28%。其中:

1.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1861.01万元,同比上年12800.19万元减少939.18万元,同比下降7.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将补助资金已全部分配至各区直单位、各地市。

2.中央补助资金2634.70万元同比上年1026.50万元,增加1608.20万元,同比增长156.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获得国家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全国中医药转移支付资金总量排行第三。

3.一般债券收入723.00万元,同比上年1200万元减少477.00万元,同比下降39.75%。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广西药用植物园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未延续使用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

(四)事业收入22329.35万元同比上年20246.50万元,增加2082.85万元,同比增长10.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广西骨伤医院因正常业务开展增加的医疗业务收入。

(五)其他收入4031.22万元,同比上年4082.21万元,减少50.99万元,同比下降1.25%。

(六)上年结转结余2774.78万元同比上年3143.80万元减少369.02万元,下降11.74%。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44354.07万元,同比上年42499.19万元增加1854.88万元,同比增长4.36%

分类说明:

(一)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共分为“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卫生健康支出”、“211节能环保支出”、“213农村水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6类,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0.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9%,同比上年1632.45万元增加48.50万元,增长2.97%。

3.210卫生健康支出41691.4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94.00%,同比上年40007.46万元增加1683.99万元,增长4.21%。

4.211节能环保支出2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

5.213农村水支出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7%。

6.221住房保障支出738.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7%。同比上年709.27万元增加29.4万元,增长4.15%,主要是二层单位人员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本年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3052.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4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0971.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05%,同比上年10231.42万元增加739.59万元,增长7.23%。主要是按照预算编制统一要求,编外长聘人员(不含劳务派遣)经费统一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二层单位编外长聘人员较多,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幅度较大。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0%,同比上年974.82万元增加161.20万元,增长16.54%。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5.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6%,同比上年909.54万元增加35.63万元,增长3.9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1301.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5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817.64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28.17%,同比上年7119.80万元增加1697.84万元,增长23.85%。主要原因是二层单位人员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798.76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56.86%,同比上年18634.85万元减少836.09万元,下降4.49%。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2.31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0.55%,同比上年98.53万元增加73.78万元,增长74.88%。主要原因是二层单位人员增加,对应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4)资本性支出3067.16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9.80%,同比上年3899.23万元减少832.07万元,下降21.34%。主要原因是广西药用植物园购买的设备减少。

(5)其他支出1446.00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4.62%,同比上年31.00万元增加1415万元,增长4564.52%。主要原因是广西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2026年新增债务还本及利息支出。

3.结转下年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49.83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49.86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财政厅缩减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5.04万元,与2025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42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28.43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0.04%。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2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28.43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0.04%。

3.公务接待费6.36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6.39万元下降0.03万元,下降0.47%。主要原因是财政厅缩减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

(二)“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会议费37.01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40.23万元减少3.22万元,下降8%。

2.培训费76.11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124.63万元减少48.52万元,下降38.93%,主要原因是2026年专项项目内容减少相关培训,培训费用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自治区中医药局通过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605.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56.13万元,增长10.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7.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80万元;行政运行104.7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6.31万元;住房公积金42.67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5.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90万元。

自治区中医药局下属4个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运行相关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94.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86.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1.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625.9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25.08万元;住房公积金332.6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78.24万元。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5043.96万元,同比上年2830.18万元增加2213.78万元,增长78.22%。主要原因是广西中医药研究院附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工程和相关设备购买增加,以及药材购置费的增加,广西骨伤医院信息系统软硬件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及专用材料购置等。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594.8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1.62%,同比上年858.41万元增加736.48万元,增长85.80%;分散采购预算3449.0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8.38%,同比上年1971.77万元增加1477.30万元,增长74.92%。

货物采购2557.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0.70%;工程采购397.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7.88%;服务采购2088.9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1.42%。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预算1003.05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1003.05万元;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预算1902.37万元,预留1902.37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957.17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政府采购预算说明事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6年车辆编制数18辆,实有数17辆,其中:行政与参公单位2026年编内车辆实有数1辆(一般公务用车)、事业单位2026年编内车辆实有数12辆(一般公务用车)、救护车4辆。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自治区中医药局部门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73个,预算资金48601.8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个,预算资金17300万元。其中,我局重点项目补助市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专项,预算资金18339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补助市县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2295

1.通过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名中医、(青年)岐黄学者、优秀人才、中医药传承骨干人才等人才培养项目,达到提高中医药人才质量的效果。

2.通过开展师承质量提升,优势中医药资源下沉基层,促进基层医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实现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补助市县中医药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专项经费

1211

1.通过开展15个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建设,持续提供“西学中”培训,招收学员不少于740名,促进中医医疗服务人才建设为目标,为全区培养更多中医类别医师,完善我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助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2.组织18家三级医院派出人员驻点帮扶县级中医医院,助力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派驻人数不少于94人次,派驻时间不少于6个月。加强其专科服务能力,推广适宜县级中医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人才培养,提高其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3.通过开展中医特色优势重点项目建设,支持防城港市中医医院开展中国-东盟(国际)传统医学肿瘤防治中心建设,构建并完善以“海洋-京族医药”为核心特色的肿瘤“防-治-康”一体化诊疗体系,逐步形成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确切、诊疗技术规范的中医专科项目,引领专科建设发展、打造跨专业、多学科交叉的高水平研究团队,打造区域品牌。

4.通过在3家中医医院机构开展中医专科护士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80名,培养出中医理论功底深厚、中医护理技术精湛、辨证施护能力较强的高素质中医护理专业人才,服务于临床。

补助市县自治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

2100

1.通过开展自治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竞争性评审项目,安排900万元支持3个地市(柳州、钦州、来宾)开展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创建“中药民族药制剂开发与临床研究科技创新中心”“区域诊疗中心”“医联研创”医院联合体中医药瑶医药制剂研发合作平台等,促进中医药管理体系、技术、人才、服务模式等的创新发展。             

2.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玉林市1200万元。

目标1: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提高至0.63;建设市、县级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59个,市、县级老药工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数量1个;各中医优势专业学科形成体系集群融合发展,建设60个市级以上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全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绩效监测A等级以上占44.44%。

目标2:牵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县级中医医院比例达到85%;智慧共享中药房在乡镇一级覆盖率80%;完成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

目标3:各级中医公立医院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且运营高效良好,公立中医医院总费用中管理费用所占比例下降至11.2%以下;88%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实现收支平衡;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年均增幅稳定控制在5%、3%以内。

2026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11402

一是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提高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提高中医药重点科室建设水平。二是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逐步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基层中医药人才数量和质量。三是持续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体系,推进多学科融合创新,提升中医药临床循证能力。四是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提供更为优质丰富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持续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进一步拓宽文化传播覆盖面和中医药文化影响力。

中医药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专项经费(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

1331

(1)通过组织派出人员驻点帮扶县级中医医院,助力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派驻人数不少于4人次,派驻时间不少于6个月。加强其专科服务能力,推广适宜县级中医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人才培养,提高其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2)开展1个中医特色优势重点项目建设,形成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确切、诊疗技术规范的中医优势专科,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引领专科建设发展、体现广西中医药服务水平;

(3)开展1个康复中心建设,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体现广西中医药服务水平。

(4)通过完成医疗设备采购更新工作,达成提升医院医疗设备水平的目标,解决现有医疗设备不足、陈旧,影响临床治疗和救治效率的问题。

(5)通过完成信息系统优化工作,达成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的目标,解决信息系统运行不稳定、信息安全风险的问题。

(6)通过完成医院内部修缮工程,达成改善医院就医环境的目标,解决医院环境陈旧、患者就医体验差的问题。

(7)通过完成支持人员参加学习活动和推广交流,达成提升中西医临床能力、打造医院优势学科的目标,解决中西医结合临床技术落后、学科建设不突出的问题。

(8)通过完成适宜技术推广、举办学术活动,达成传播中医药文化、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及提升医院知名度的目标,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力量薄弱、医院知名度不高的问题。

(9)通过有序推进人才引进工作,逐步完善团队建设与人才梯队构建,为医院学科发展与高质量建设提供人才支撑,解决医院高层次人才短缺问题。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注:由于表格较多,网上链接公开全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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