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医药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二、补助市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及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拟订民族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
(三)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
(六)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七)参与制定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指导中医药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
(八)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
(九)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对外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自治区本级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30号),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内设处室有5个,具体为:办公室、规划产业处、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医政处、科技教育处。
(二)二级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自治区中医药局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4个,全部为公益二类单位,具体包括: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广西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
第二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42499.19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上年39283.21万元增加3215.98万元,同比增长8.19%,主要原因:一是本次分配直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度增加;二是直属单位广西药用植物园新增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三是广西骨伤医院新承办长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应增加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2025年支出总预算42499.19万元,同比上年39283.21万元增加3215.98万元,同比增长8.19%。主要原因:一是本次分配直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度增加,相应支出同比增长;二是直属单位广西药用植物园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新增支出;三是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科研合作项目及课题专款项目的试剂、耗材费支出较去年增加;四是广西骨伤医院增加了偿付以前年度专用材料款。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42499.19万元,同比上年39283.21万元增加3215.98万元,同比增长8.19%。主要原因:一是本次分配直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度增加;二是直属单位广西药用植物园新增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三是广西骨伤医院新承办长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应增加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26.69万元,同比上年13427.09万元增加1599.59万元,同比增长11.91%。其中:
1.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2800.19万元,同比上年11929.09万元增加871.1万元,同比增长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中医药局拟分配直属单位的资金增加。
2.中央补助资金1026.5万元,同比上年1498万元,减少471.5万元,同比下降31.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将上级补助资金已全部分配至各区直单位、各地市,预留资金为0。
3.一般债券收入1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00万元,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广西药用植物园增加政府一般债券1200万元用于开展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
(四)事业收入20246.5万元,同比上年19825.77万元,增加420.73万元,同比增长2.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广西骨伤医院因正常业务开展增加的医疗业务收入。
(五)其他收入4082.21万元,同比上年3141.35万元,增加940.86万元,同比增加29.95%。主要原因是广西骨伤医院新增承办了长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应地增加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入
(六)上年结转结余3143.8万元,同比上年2889万元增加254.8万元,增长8.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事业收入有盈余,单位资金有结余。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42499.19万元,同比上年39283.21万元增加3215.98万元,同比增长8.19%。主要原因:一是本次分配直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度增加,相应支出同比增长;二是直属单位广西药用植物园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新增支出;三是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科研合作项目及课题专款项目的试剂、耗材费支出较去年增加;四是广西骨伤医院增加了偿付以前年度专用材料款。
分类说明:
(一)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共分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卫生健康支出”、“211节能环保支出”、“213农村水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5类,其中: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4%,同比上年1597.1万元增加35.36万元,增长2.21%。
(2)210卫生健康支出40007.4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94.14%,同比上年35628.78万元增加4378.69万元,增长12.29%。主要原因:一是本次分配直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度增加;二是直属单位广西药用植物园新增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
(3)211节能环保支出1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8%。
(4)213农村水支出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7%。
(5)221住房保障 支出709.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7%。同比上年701.61万元增加7.66万元,增长1.09 %,主要是二层单位人员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本年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2,115.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51%。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0231.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45%,同比上年9768.44万元增加462.98万元,增长4.74%。主要是按照预算编制统一要求,编外长聘人员(不含劳务派遣)经费统一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二层单位编外长聘人员较多,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幅度较大。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974.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5%,同比上年1027.78万元减少52.96万元,下降18.28%。主要是在编人员减少。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9.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1%,同比上年950.07万元减少 40.53万元,下降4.2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0383.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49%。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7119.80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23.43%,同比上年7286.28万元减少166.48万元,下降2.28%。主要是按照预算编制统一要求,编外长聘人员(不含劳务派遣)经费统一从项目支出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因此,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8634.85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61.33%,同比上年15513.32万元增加3121.53万元,增长20.12%。主要原因是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科研合作项目及课题专款项目的试剂、耗材费支出较去年增加600万元;广西骨伤医院增加了偿付以前年度专用材料款。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53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0.32%,同比上年189.85万元减少91.32万元,下降48.10%。主要是直属单位2024年支出抚恤金较多,2025年抚恤金减少导致;离休人员减少,相应的离退休费减少。
④资本性支出3899.23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12.83%,同比上年3191.74万元增加707.49万元,增加22.17%。主要是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骨伤医院购置设备增加。
(3)结转下年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上年1355.73万元减少1355.73万元,下降100%。主要是结转下年支出为科研经费,各单位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加大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因此结转下年支出逐年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49.86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51.40万元减少1.54万元,下降3.00%。主要原因是财政厅缩减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5.04万元,与2024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43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29.62万元减少1.19万元,下降4.02%。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3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29.62万元减少1.19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财政厅缩减了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6.39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6.74万元下降0.35万元,下降5.19%。主要原因是财政厅缩减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自治区中医药局通过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49.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减少76.22万元,下降12.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1.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74万元;行政运行86.4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4.44万元;住房公积金39.6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5.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87万元。
自治区中医药局下属4个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运行相关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83.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0.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2.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551.7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95.31万元;住房公积金278.3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44.73万元。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2830.18万元,同比减少313.73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是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需求减少。其中: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858.4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0.33%,同比增加111.65万元,增长14.95%;分散采购预算1971.7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9.67%,同比减少425.38万元,下降17.75%。
货物类采购1316.3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6.51%;服务类采购1513.8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3.49%,无工程类采购。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车辆编制数18辆,实有数16辆,其中:行政与参公单位2025年编内车辆实有数1辆(一般公务用车)、事业单位2025年编内车辆实有数11辆(一般公务用车)、救护车4辆。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自治区中医药局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88个,预算资金30383.4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个,预算资金6575万元。其中,我局重点项目补助市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专项,预算资金6575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补助市县中医药民族事业传承与发展专项资金 |
6575 |
中医药文化交流及宣传经费、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中医药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传承与科技创新发展项目各子项目按规定时间期限完成。 |
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
425 |
(1)普及中医药经典:开展1场中医药经典普及项目活动,可通过比赛活动等形式,推出不少于4个文化产品(包括纪录片、动漫、短视频等)。(2)开展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完成2个广西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调查点的监测工作。(3)开展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宣教:完成20个广西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调查点的中医药文化的宣传普及。(4)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项目:服务企事业单位10家以上,协助鉴定中药材腊叶标本、中药材标本150份以上;完成5-8种有代表性的药材品种相关质量标准研究,撰写完成相关标准;完成中药鉴定学相关专著3部,提交稿件给出版社;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5项;申报广西自然基金4-6项;撰写并投稿研究论文6-10篇。完成药材原植物鉴定、药材品种整理及质量标准研究、药用植物亲缘学及药材DNA条形码鉴别等人才团队建设和实验室建设。(5)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为中医药壮药医药事业提供人才培养支撑,组织高层次人才参加专业培训3次,支持3个高层次人才团队用于人才培养、进修。柔性引进1名特聘专家。为学科建设、学科攻关、技术攻坚提供优质平台,汇集现有的高层次人才,为推进学术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6)广西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开展院长培训班1次,建设药效物质基础研究平台,优化300平米类器官和器官芯片研发环境,包括工作室2间,并配套增设≥6个中医诊室(治疗室),培养中医药人才6人,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2次。(7)医疗机构中药质量提升:完成1项大健康产品开发,优化产品生产工艺及推广与示范应用;完善食药同源研发中心中医药药膳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药膳文化传承与传播。(8)中药质量保障项目:按照药典及其他药材质量标准要求,对牛大力、骨碎补、土茯苓、鸡血藤、百部、桂郁金、鸡骨草、石斛、陈皮、黄精等药材开展薄层、含量、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等项目的检测,共70个批次。收集引种15种壮瑶药材种质资源共100份,初步构建广西壮瑶民族药材种质资源圃。完善广西中药材生产质量追溯平台,形成1套包括药材种植、采收加工、饮片加工、质量检测、医疗机构和终端消费者数据的广西中药材全链条追溯体系数据。(9)中医药绩效评估考核优秀奖补项目:绩效管理相关人员学习调研等10人次以上;绩效管理项目全部通过第三方审计;发表绩效管理相关论文2篇以上。实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的目标。 |
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 |
273 |
(1)形成一份广西中医药“十四五”项目评估报告,一份广西中医药“十五五”规划研究报告,推动开展1个衔接国家预备出台的中医药产业专项政策相关课题本底数据调查研究。(2)完成1项验收评估,形成1份验收评估报告。(3)开展药膳标准制定研究,编制出具有广西特色的药膳图谱及其制作应用的技术操作规范;举办药膳培训班,提升药膳食疗人才研究能力及技能水平,提高药膳食疗服务能力,形成有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的中医药壮瑶医药膳食疗产业,促进中医药膳产业化发展。(4)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探索适合中药壮瑶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新模式,推动重大新药创制。鼓励基于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壮瑶药制剂等的中药壮瑶药新药研发。推动“桂制剂”在全区医疗机构使用,加快推动“桂制剂”向新药转化,加快推动“桂制剂”品牌化建设。(5)组织区内科研院校、区外示范基地完成区内外中医药产业成果展览展示推广,宣传推广建设,助推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发展。(6)开展第四批“定制药园”遴选工作,编写定制药园实施效果的评估报告。(7)提升中医药管理综合平台,加强广西中医药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及资源开发,并做好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升广西中药管理服务能力。实现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
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
185 |
(1)支持医院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组建医院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系统开展科学研究,组织外出参会、培训和医疗技术推广培训工作。 (2)支持1个中医药壮瑶医药康养人才培养基地,开展2期人员培训,总培训人次不少于100人。 (3)支持1个医疗机构中药质量提升项目建设,。 (4)支持1个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补充专科所需设备,开展科研研究,采购医学数据库,支持人员进行、参会、培训,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注:由于表格较多,网上链接公开全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二、补助市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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