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及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拟订民族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
(三)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
(六)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七)参与制定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指导中医药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
(八)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
(九)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对外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0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为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事业单位4家,全部为公益二类单位,分别为: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广西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
第二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中医药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总收入45652.14万元,比2019年的49809.15万元增加4157.01万元,同比增长8.3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314.5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2019年的16017.91万元增加2296.66万元,同比增长14.34%。
2.事业收入18349.2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比2019年的19080.14万元减少730.85万元,同比下降3.83%。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1680.8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2019年的1961.90万元减少281.04万元,同比下降14.33%。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7.76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比2019年的4056.31万元减少3918.55万元,同比下降96.60%。
6.年初结转和结余7169.6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19年的8692.89万元减少1523.24万元,同比下降17.52%。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45652.1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72.77万元,主要用于广西中西医人才小高地支出差旅费和培训费、补助资金等,比2019年的350.78万元增加21.99万元,同比增长6.27%。
2.科学技术支出21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支出,比2019年的625.73万元减少411.73万元,同比下降65.8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5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比2019年的599.64万元减少222.12万元,同比下降37.04%。
4.卫生健康支出34673.4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健康事业行政管理性事务、业务性事务支出,比2019年的37115.27万元减少2441.81万元,同比下降6.58%。
5.住房保障支出278.7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2019年的257.13万元增加21.59万元,同比增长8.40%。
6.结余分配14.97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比2019年的3251.19万元减少3236.22万元,同比下降99.54%。
7.年末结转和结余9720.7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19年的7609.43万元增加2111.27万元,同比增长27.75%。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中医药局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563.99万元,比2019年的16167.61万元增加1396.38万元,同比增长8.64%。其中:基本支出3661.36万元,项目支出13902.63万元。
(一)博士后日常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所属事业单位博士站等建设经费支出。
(二)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367.77万元,主要用于广西中西医人才小高地专项支出以及补助支出。
(三)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1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所属单位广西药用植物园八桂学者专项经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离退休人员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3.9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和所属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8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和所属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七)死亡抚恤支出53.8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生活补助。
(八)行政运行支出340.1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6.4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医疗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支出。
(十)其他专科医院支出36.5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所属广西骨伤医院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医疗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十一)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0.2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所属广西骨伤医院建设项目支出。
(十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0.6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员经费、专用材料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十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6.7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所属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十四)其他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十六)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3937.9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所属单位中医药、民族医药专项支出。
(十七)其他中医药支出8119.7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所属单位中医药、民族医药专项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十八)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8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中医药局本级的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7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555.9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及所属单位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二十一)住房公积金支出278.7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代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661.3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57.5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66.5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7.22万元。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中医药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3.34万元,占年度预算91.74万元的58.14%,比上年的44.90万元增加8.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财务2019年5月起独立核算,2020年的数据为全年,2019年数据仅为2019年5—12月;二是我局财务独立核算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有所增长。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84万元,占该项年度预算52.58万元的94.79%;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占该项年度经费预算7万元的50%;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所有“三公”经费支出均在预算内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的9.47万元减少9.47万元。受疫情影响,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9.84万元,比上年的31.20万元增加18.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经有关部门批准我局新购1辆公务车;二是2020年我局独立办公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有所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99万元,购置1辆公务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1.8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我局及 4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1.85万元,平均每辆1.5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比上年的3.54万元减少0.0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9次,人次203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88万元,比2019年的43.74万元增加26.14万元,同比增长59.7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5月我局才开始独立办公,2019年的数据仅包括2019年5—12月。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2.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1.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2020年度持续推进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完成了自治区本级2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编制,对1个补助市县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涉及资金总量1.58亿元。积极做好2020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国中医药办规财函〔2021〕157号),广西2020年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至此,广西已连续三年获得全国绩效评价等级“优”。通过连续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增强了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性和主动性,促进了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我局总体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理想,基本达到项目申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自治区中医药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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