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及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拟订民族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
(三)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
(六)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七)参与制定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指导中医药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
(八)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
(九)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对外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为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事业单位4家,全部为公益二类单位,分别为: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广西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
第二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中医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9,997.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138.0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79.98元,增长6.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01.52万元,为财政拨款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41.94万元,下降3.8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19,755.3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20.04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广西中医药研究院门诊收入和科研项目收入增加。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3,681.2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01.88万元,增长95.88%,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广西药用植物园门票费、停车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791.34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51.72万元,下降54.60%,主要原因是2024年直属单位收入支出缺口减少,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下降。
8.上年结转和结余2,068.1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165.17万元,下降71.41%,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9,997.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439.47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减少3,254.49万元,下降8.6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资金和经开区医院项目费用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广西药用植物园传承创新中心项目的前期经费支出和广西骨伤医院支付经开区医院项目设计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2.7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3.94万元,同比下降11.54%。主要原因是2023年直属单位追加死亡抚恤金较多,2024年度追加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32,055.7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健康事业行政管理性事务、业务性事务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25.72万元,同比下降8.62%。主要原因年初分配的资金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6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4.84万元,同比下降16.97%。主要是直属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在编人员减少。
5.结余分配 2,083.1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03.85万元,增长2528.47%,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成果转化收入,事业收入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较往年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3474.9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486.26万元,下降41.71%,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课题研究尚未结束,形成结转。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中医药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70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7%。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95.36万元,下降4.16%。其中:基本支出4,696.63万元,项目支出9,008万元。
(一)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10万元,上年无此费用。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直属单位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骨伤医院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二)博士后日常经费8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引进人才费用0.97万元,上年无此费用。主要用于广西药用植物园青苗人才项目费用
(四)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4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离退休人员支出,比上年的2.27万元增加2.15万元,同比增长94.71%。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退休人员所致。
(五)事业单位离退休532.09万元,比上年的509.76万元增加22.33万元,同比增长4.38%。主要原因是2024年直属单位退休人员增加。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1.8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和所属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的369.76万元减少7.88万元,同比下降2.13%。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9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和所属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比上年的27.87万元减少0.94万元,同比下降3.37%。
(八)死亡抚恤支出58.3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比上年的194.77万元减少136.41万元,同比下降70.04%。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2023年追加死亡抚恤金较多,2024年追加减少。
(九)行政运行支出441.5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比上年的476.28万元减少34.75万元,同比下降7.30%。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10.4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医疗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支出,比上年的341.71万元减少31.29万元,同比下降9.16%。
(十一)中医(民族)医院支出49.9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所属广西骨伤医院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医疗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比上年的733.02万元减少683.04万元,同比下降93.18%,大幅下降的原因是2023年有采购医疗设备等支出,2024年无相应支出。
(十二)基本公共卫生支出36.5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员经费、专用材料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比上年的47.18万元减少10.68万元,同比下降22.64%。
(十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所属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比上年的126.19万元减少123.53万元,同比下降97.89%。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广西骨伤医院2023年收到新冠临时性工作补助123万元,2024年无此项费用。
(十四)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9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中医药局本级的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的25.78万元减少0.87万元,同比下降3.37%。
(十五)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0.5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的200.92万元减少0.39万元,同比下降0.19%。
(十六)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5,232.5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所属单位中医药、民族医药专项支出,比上年的6,467.58万元减少1235.07万元,同比下降19.1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分配至区直单位和市县的资金增加,留存我局的资金少。
(十六)其他中医药支出4,215.9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及所属单位中医药、民族医药专项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比上年的1,719.86万元增加2,496.06万元,同比增长145.13%。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整科目分类导致支出增加。
(十七)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及所属单位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支出,上年无此项费用。
(十八)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56.1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及所属单位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的2,391.34万元减少735.18万元,同比下降30.74%。
(十九)住房公积金支出327.8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代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的331.60万元增加3.73万元,同比增长1.12%。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6.6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39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6 %。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变动以及住房公积金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8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5%。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7%。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中医药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中医药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比上年增加1.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因公出国经费支出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5.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2%,比上年增加4.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公出国次数、人数增加。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5个,累计8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住宿费、公杂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5%,比上年减少4.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已对车辆进行维修维护,2024年缩减经费的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 我局及4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89万元,平均每辆0.8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3%,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原因是一是广西药用植物园本年度接待外宾组团较去年增加;二是广西中医药研究院本年进行业务洽谈,导致接待费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6次,人次21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2023年减少1.90万元,降低2.44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5.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9.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1.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5.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0.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9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15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3,427.09元,执行数13,701.52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2024年,我局在中医药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项目、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中医药文化交流及宣传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83个,项目支出总额27,973.93万元。其中,本级项目81个,本级项目支出24,815.0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个,对下转移支付3,158.88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8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7,572.2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8.8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64%;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5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2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7.9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支出不及时,资金执行进度低。;二是部分项目统筹管理不到位,执行效果欠理想。三是部分项目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经费支出欠规范。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项目监控,提高资金执行效率;二是加强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项目组织管理机制;三是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药用植物园的中医药传承与科技创新发展项目自评得分为99.9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3.39万元,执行数为804.86万元,完成预算的98.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苗圃中3500种中药材种质资源植物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正常生长;保护中药材种质资源安全,繁育出圃药用植物品种数量。二是收集种质资源25份,申请专利4项,撰写相关论文8篇,制定繁育技术规程2项。三是将已搜集、整理、挖掘到的具有重要临床价值的壮瑶药传统炮制理论和工艺,并收集20例规范、完整的病例资料。该项目完成情况良好,自评未发现问题,下一步将持续做好苗圃中药材种质资源植物的保护和正常生长。
此外,2025年6月,国家中医药局公布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考评结果,广西以第一名成绩荣膺全国“优秀”等次,连续三年位列全国第一;2017年以来,广西连续八年获得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全国“优秀”等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