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法第十四条 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具有西医执业医师资格,又考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在执业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增加中医执业范围吗?或者具有西医执业医师资格,又考取执业助理中医师,在执业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增加中医执业范围吗?还是要取得执业中医师,才可以增加中医执业范围呢?
医师法第十四条 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具有西医执业医师资格,又考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可以开展中医药技术方法吗?谢谢
您好,根据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明确规定“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以下两款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二、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仅作为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前置条件之一,如已有西医执业医师证书,无法在临床类别执业证书上增注任何中医执业范围。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二年制系统学习培训考核方案》结业考试合格者,可以开具中药处方(中成药及中药饮片),也可以作为医院等级评审中经过2年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系统培训的临床类别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