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 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内容的“培训和考核”具体指的什么?谢谢!
就上述问题已咨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2-09-26答复“您好!关于西医医师中医药相关培训和考核疑问,根据属地管理实际,请咨询当地卫生和中医药主管部门了解具体培训安排和有关要求。感谢您对中医药工作的支持。”
广西的桂中医药医发〔2020〕16号文件内描述2019年6月13日前,已经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的,可以继续开具中成药处方;已经开具过中药饮片处方的,可以继续开具中药饮片处方。里面提及是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权限
请问需要经过什么“培训和考核”,西医医生才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您好,我局2020、2021年分别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一年制系统学习考核方案(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二年制系统学习培训考核方案(试行)》,需要开具中药处方(中成药及中药饮片)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可以按照以上两个方案参加培训。中医非药物疗法的西学中培训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相应配套文件后,我区再行开展相应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