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博白县人民医院工作(执业证书注册的是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类别是中医),我考取的中西医结合内科主治医师,目前我在博白县人民医院的内镜室可以做消化内镜吗,属于超执业范围么?是不是要医院注册中西医结合消化内科这个科室,我必须待在中西医结合科,才不超执业范围执业?另外,如果我在博白县人民医院这个综合医院的临床科室消化内科工作超执业范围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十六条“……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在医疗活动中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当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十七条“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可以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医疗机构临床科室执业,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开展医疗活动,提供相应诊疗服务。”规定,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综合医院临床科室执业。
二、根据《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医师1.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执业范围为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工作相适应的临床专业。(2)有 5 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目前从事消化系统疾 病诊疗工作,累计参与完成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 200 例。 (3)经过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具有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能力。 2.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 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开展消化内镜诊疗工作不少于 5 年,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累计独立完成消化内镜诊 疗操作不少于3000 例;其中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 300 例。(2)经过符合要求的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具有开展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相关规定,并未禁止中西医结合内科医生开展消化内镜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