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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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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新规后,中医师可否在综合性医院开展心血管介入手术?
施** 2021-06-02 15:22

尊敬的卫健委领导:
               请问按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规定,执业类别为中医、执业范围为中西医结合的医师,在参加相应培训并取得心血管介入资质后,可否在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开展心血管介入手术?

回复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1-06-15 04:25
已办结

       一、根据《广西中医药条例》规定,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可以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医疗机构临床科室执业,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开展医疗活动,提供相应诊疗服务。

 二、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一)、医疗机构拟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应当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展临床应用,并于开展首例临床应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二)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准予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并为医务人员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档案,纳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管理。 

 三、根据《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要求,1.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儿科或其他与开展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相适应的临床专业。(2)有3年以上相关临床专业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经过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相关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2.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参考目录》见附件1)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从事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工作不少于5年。累计独立完成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操作不少于200例;其中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操作不少于50例。(2)经过符合要求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综上,中医类别医师在综合医院开展心血管介入手术,首先医疗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开展心血管介入手术,医疗机构根据《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要求授予医师手术权限后,医师方可开展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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