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将《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官网和20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截止2022年7月15日,收到11个单位的反馈意见,其中10个单位无修改意见、1个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对1个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因涉及预算经费,财政厅不同意,固不采纳部分。
序号 | 征求意见 单位 | 单位修改意见 | 修改理由 | 采纳情况 |
1 | 自治区 中医药研究院 | 建议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经费连续给予支持3年,3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撤销基地资格。以此激发基地建设的积极性,保持建设的持续性和连贯性,促进有良好基础的广西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申报并获得国家级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等项目,推动我区中医药文化事业的发展,扩大我区壮瑶医药文化的影响力。 | 不采纳 | |
2 | 广西中医药研究院 | 无修改意见 | ||
3 |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无修改意见 | ||
4 |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 | 无修改意见 | ||
5 | 梧州市卫生健康 | 无修改意见 | ||
6 | 钦州市卫生健康 | 无修改意见 | ||
7 | 贵港市卫生健康 | 无修改意见 | ||
8 | 玉林市卫生健康 | 无修改意见 | ||
9 | 百色卫生健康委 | 无修改意见 | ||
10 |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 | 无修改意见 | ||
11 | 崇左市卫生健康委 | 无修改意见 | ||
12 | 官网公开征求意见 | 未收到意见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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