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中医药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广西“桂十味”道地药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中医药规划发〔2019〕7号)要求,遵守“一脉相承,古今皆同”“质量稳定,精益求精”“物随地变,满足需求”“时移物易,择优而用”为遴选原则,坚持道地性与临床应用相结合,独特性与先进性相结合,绿色发展和富民惠民相结合,优先选择有利于中药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药材品种作为“桂十味”道地药材。自治区中医药局汇总整理地方推荐的道地药材并组织区内外专家评审,经自治区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药监局等八部门审定,形成部门审定意见。在开展“桂十味”遴选工作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广西中药材品种多,但大宗药材少,产量、用量少的特点,结合外省推出大宗道地药材与区域特色中草药的经验,在“桂十味”道地药材的基础上,增加了广西区域特色药材的遴选工作,以全面提升广西道地、区域特色中药材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助力广西中药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现将审定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中医药局反映。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2637949。
地 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中医药局规划产业处。
附件:“桂十味”道地药材及区域特色药材部门审定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
附件
“桂十味”道地药材及区域特色药材
部门审定意见
一、拟推荐的“桂十味”道地药材品种:
1.肉桂(含桂枝)、2.罗汉果、3.八角、4.广西莪术(含桂郁金)、5.龙眼肉(桂圆)、6.山豆根、7.鸡血藤、8.鸡骨草、9.两面针、10.广地龙。
二、拟推荐的广西区域特色药材品种:
1.穿心莲、2.肿节风(草珊瑚)、3.青蒿、4.粉葛、5.五指毛桃、6.山银花、7.砂仁、8.槐米、9.广金钱草、10.田七、11.天冬、12.钩藤、13.合浦珍珠、14.橘红、15.厚朴、16.灵芝、17.何首乌、18.铁皮石斛、19.金花茶、20.绞股蓝、21.杜仲、22.扶芳藤、23.金樱子(根)、24.功劳木、25.百部、26.滑石粉、27.广山药、28.茉莉花、29.姜黄、30.益智仁、31.蛤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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